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]〈碧血花-绝代燕姬终结篇〉 作者: xiaflower夏洛

]〈碧血花-绝代燕姬终结篇〉 作者: xiaflower夏洛

一、炼霞峰
  晚霞火焰也似,将整个西天艳烈地燃烧起来,金红,火红,深红,嫣红,桃红,粉红,橘红,紫红……崔翔第一次发现,原来红竟可以这般变幻万千,美仑美焕。彩霞舒卷着,舞弄着,万道霞光荫覆之下,无数山峰或峥嵘峭拔,或俊俏曼妙,有的直没进云霞,有的亭亭孑立,面光的一侧明艳,背光的一侧深沉,明暗交错的光线使群峰斑斓神奇、壮阔瑰丽如神仙画境。
  崔翔痴痴凝望,直到身下马匹重重喷了个响鼻,他才惊醒过来,轻轻道:“燕姬,我们到了昆仑山下了,你说,到底哪一座山峰才是炼霞峰呢?”
  他身前马鞍上打横坐着一个黑衣黑裙、黑披风笼头罩面的身形,他的嗓音干涩而充满温柔,怀中的燕姬却只是一动不动,若非他一手始终紧紧环着她的身体,她哪里还能够“坐”!他低下头,用长满胡茬的下巴轻轻摩挲她的头顶,隔着披风,他能感到她发丝的细密。一滴泪突然从他那睫毛沾满灰沙的眼里滚下。
  自从半年前在玉门关外揭开披风看过她后,他没有再用自己惊奇、痛惜的眼睛去惊动她。她生前美艳绝伦,一定不愿让爱人看到她死后奇丑的模样,但是,她吓得倒卫孤云,却没能令崔翔的心稍有动摇。那一场漫天飞沙中的决斗崔翔至今难忘,卫孤云的剑象妖魔化身,那么疯狂,那么凄厉,那么妖异,如果不是那场铺天盖地的沙暴袭来,他终会丧身在卫孤云剑下。就在沙暴突袭而来时,他舍弃了对手不顾一切冲向燕姬,将她紧紧抱在怀里,因为无论如何,他不能再与她分离!那时他的后背被卫孤云的剑风撕裂开一道深深的伤口,正是那伤口持续的疼痛令他在沙砾里保持了意识的清醒。沙暴过后,他抱着燕姬从小山似的沙丘里爬出来,不仅眼前的景致变了,卫孤云也没了踪影。他是被沙暴埋进了地狱,还是吹到了天边,崔翔无从知道,也无心探究,就那样抱着燕姬的尸身定定坐在沙堆里。体尝着白日的酷热,夜晚的深寒,伤口的烈痛,心间的酸楚,崔翔的嘴角却始终有一抹若淡欲无的笑意。妖侠燕姬啊,这个天下无人能令她低下那高贵头颅的奇异女子,心里却是爱着他的呀!当他的身体渐渐僵硬之时,他蓦然发觉,怀中的燕姬仍然是柔软的!千真万确,她没了呼吸,没了心跳,没了脉搏,奇怪的是,她竟然是柔软而微温的!
  崔翔的血刹那间沸腾起来!
  从当年燕姬现身江湖起,她就给江湖抹上了一道神秘瑰异的色彩,她吸人心血,驭使死灵,在碧簪山顶与中原第一侠舒适以紫玉鼎共炼阴阳造化丹后,她又奇迹般从妖邪变为了妖侠。她来自充满神奇传说的昆仑山炼霞峰,她服食过相传有夺天地造化之功的阴阳造化丹,或许她很可能并未真正死去,而是象有些生物那样处于一种奇特的休眠状态!他对她的身世来历所知甚少,但也听她提到过,她的师父上善真人几乎就是无所不能的活神仙。他跳了起来,然后就是马不停蹄的整整半年的风霜跋涉。他穿过狼群出没的大漠,越过致人死命的流沙、沼泽,翻过苍莽崄峻的崇山峻岭,终于在这个彩霞满天的黄昏抵达了昆仑山下。这仙境似的景象令他信心倍增——上善真人,他一定能给自己一个神话!
  他最终来到炼霞峰聚风殿前时,又已是数月之后。那种长时间攀援于危峰绝岭间的枯索、疲惫,那种焦灼、急切、忍耐和一次次失望的痛苦折磨,几乎曾使他负着背上的燕姬一起跃入万丈深谷。他坚持了下来,因为燕姬没有辜负他的辛劳,她的身体一直是温软的。当他看到那积雪覆盖的石室前、那露出半截的石碑上的一个“聚”字时,竟感到奔流的血液有刹那的凝固。他呆立良久,然后扑上去,两手飞快扒开了碑下积雪,露出一个飘洒空灵的“风”字来。“聚风”,他哑着嗓子念了一遍,然后便是长达一日两夜的昏迷。
  他醒过来时,看到小小一窗光亮射进屋子,一时竟深感恍惚。他终于找到了炼霞峰聚风殿,他身处木屋之中,那么,上善真人何在?燕姬何在?如果他打开那扇掩拢的木门,就看到燕姬站在皑皑白雪上向着他容光绝世地微笑,那会是怎样感恩到灵魂的幸福?他起身下床,微微颤抖着拉开了房门。
  聚风石殿之后,两排原木所建的房舍相向隔出一个宽阔的院落,院中错落生着几株古松,积雪压得枝条沉沉低垂,一个白袍胜雪的背影正挥帚打扫新落的雪絮,洁净异常的石板在云帚下越现越多,那一种光润直如美玉。白袍人银发披垂至腰下,半中间便以头发自挽一结,不教其散乱。他回过身来,崔翔便觉眼前一亮,这传说中的神人除却须眉皆白,那宽阔的额头,高贵的鼻梁,光泽的肌肤都年轻得没有一丝纹路。他微微下陷的眼睛黑得极深,极纯,里面的光芒明亮而柔和,睿智而温暖。
  “你醒了。”他微微一笑,嗓音磁和,如风过山泉,别样悦耳。崔翔一震,便觉清风扑面,“您就是上善真人?”他呆了一瞬才找到言辞。
  “正是老道。”上善真人挥袖拂去松下石桌石凳上的雪花,道:“佳客远来,无以相待,这壶松子茶且看顺口不。”桌上一付粗瓷茶具,茶壶口袅袅地冒着白气,显然算准了崔翔醒来的时间。崔翔走过去坐下,自斟一杯饮下,微觉苦涩的茶味中绵藏着一丝淡而纯的清香,咽下肚去,便觉自腹中生出一团暖意,氤氲地弥漫了五脏六腑、四肢百骸,浑身说不出的舒适受用。他连饮两盅,赞道:“仙家之物,果不寻常,晚辈但觉头脑清明,心暖身轻,通体舒泰。”
  上善真人颌首道:“喝得惯便好,茶是老道自配的方子,长饮下去,对身体原是有些益处的。”他依旧慢慢挥帚扫雪,崔翔忍了一会,终于问道:“敢问真人,燕姬怎样了?”
  “那傻孩子啊,当年我明明告诫过她,服过阴阳造化丹后,有一种毒是万万碰不得的,便是寻常不过的砒霜,她却偏生服食了极大剂量。本来阴阳造化丹功效极为神奇,但天地万物相生相克,那最寻常的偏是那最神奇的克星,不仅会要她的命,还会令她现出原形。”上善真人摇头叹息 ,崔翔却听糊涂了,现出原形?难道上善真人的意思是那颠倒众生的燕姬并不是人?
  上善真人看了他一眼,微喟道:“原来你并不知道她的身世,那么助她炼丹的是另有其人了。燕姬的母亲是人类,父亲却是当年我身边一只得道的白猿。她离开昆仑山去寻找紫玉鼎,便是要以之炼成阴阳造化丹而得成人身啊。”吧
  一时间,崔翔头脑中嗡嗡直响,欲待不信,却知上善真人不会谎言相欺。难怪当年中原第一侠舒适不仅助她炼丹,还不惜与侠义道翻脸而护她周全,原来他是怜惜她的身世!难怪此后多年,她会对舒适念念不忘,毕竟那样慈悲、仁侠的男子世所罕见。她明知砒霜会令她失去千辛万苦得来的人身,却还是以砒霜来结束生命,她是为了死后免遭他人所辱,还是那其实是她天性的回归?
  “你去吧,人与非人,道本不同,从今后勿以她为念,只当作生之涯中一个醒来的幻梦吧。”上善真人深邃的眼里有一丝悲悯。
  崔翔浑身一震,喃喃道:“生之涯中一个醒来的幻梦?”忽然,他极慢地摇了摇头,轻而坚决地道:“她于我不是一个醒来的幻梦,而是一场永不会醒的好梦。在我心里,她胜于世人之处良多,我早就发誓,今生今世决不再与她分离,她葬在这炼霞峰上,我便在这里陪她一世。”
  上善真人眼中辉芒一亮,尽管他修行多年,超然物外,这尘世情缘还是令他心里一颤。他停下云帚,悠悠说道:“砒霜虽然破了阴阳造化丹之功,毕竟阴阳造化丹令她一线生机未绝,老道拼却余生,想尽办法,必要救转燕姬,还她人身,成就你二人这一场奇缘!”
  崔翔两行热泪夺眶而出,扑通跪倒,虔敬无比地磕下头去。

  冬去春来,迎夏送秋,忽忽七个年头过去。上善真人数次远游采集珍稀药材,四次闭关对燕姬施以道家秘术,燕姬终是没有恢复人身醒来。这七年的漫漫等待于崔翔只如一日,只要上善真人还未放弃,他就还有希望。想是上善真人不欲令法术外泄,七年来从未让崔翔参与其事,崔翔闲来无聊,便在经房中翻书度日。经房中固不乏道家典籍,那经史子集、骚人诗赋亦所在多有,便是佛学典藏亦是琳琅满目,崔翔择出一本《佛心慧眼》,看了半日,原来是一本佛门内功心经,此功与他淡定内敛的性情相合,便练了下来,第五年上练到第五层后便难再有进境,他本不为练功,也不觉得遗憾,又修习些指法掌法聊以打发长日。
  上善真人任他自行其是,一心只在救转燕姬一事上,七年来,他光洁的面颊凭添了数道皱纹,闲云野鹤般的目光也渐渐凝重。这一日施术后从丹房出来,竟是一付心力交瘁的疲惫之态。他面对崔翔问询的眼睛,深长一叹,道:“老道竭尽心力,终是难以两全。仗着阴阳造化丹之功,活她性命本非难事,欲要恢复人身却是无计可施了。阴阳造化丹可保十年生机,今日务须作个决断。你可知当年燕姬初悉身世,曾痛不欲生七次自尽?因此,为免她今后痛苦,救她醒转时,老道会施术令她失去所有记忆,就让她平安自在地为其父亲族类,你看如何?”
  崔翔自修习《佛心慧眼》心经以来,禅定之能大增,此时听得上善真人这番言语,一颗心却痛得如欲开裂,眼前也随之一片昏暗。他额上冷汗滚落,嘎声道:“这么说,她醒转之后,却是再也不会记得崔翔其人了?”上善真人微微颌首,道:“正是。”崔翔惨然一笑,低低道:“她不再记得崔翔,那我此生还有什么意义?老天待人当真残忍!”面色一黄,一口血喷出,竟倒地昏迷。
  上善真人探他腕际,却是极度痛苦之下重伤了心脉。“此子用情当真极深。”他微微叹息,喂给崔翔三粒护心保命的丹丸,单掌平贴他腹间,九转赤阳真气催动药力,片刻之间,崔翔便即醒转。
  上善真人道:“老道这里还有一个有干天和、万不得已的法子——你去寻一个配得上燕姬的女子来,老道自有法子令燕姬在此女身上重生!”
  崔翔本已绝望,听得此言,精神一振,疑惑道:“晚辈愚昧,那时燕姬还是她本来的模样么?”上善真人摇头道:“自然不是,那时她的思想、感情、一切精神意识仍是燕姬,容貌体态却是那人的了。若非如此,她没有人身,虽仍记得你,却是再也不会见你了,那于她而言也是太过残忍。时日无多,你考虑两日,早作决定吧。”
  崔翔咬了咬牙,断然道:“不必考虑了,晚辈即刻便下山去,两年内重返此地,到那时我与燕姬生则同生,死则同死,于愿足矣。”

  二、风云会
  月余之后,崔翔已入中原。他久居深山,见惯了鹤舞明霞、露滴松风的自在、高远,到了这万丈红尘繁华之所,竟觉心烦气闷,好在他的“佛心慧眼”之功已有所成,很快便行于闹市如处深山般泰然了。他要为燕姬找到一个理想的“肉身”,这件事说难不难,说易不易。本来上善真人说过,这“肉身”是活体最佳,但以他的性情,自然不忍行此残忍之举,幸好上善真人给了他一丸保元金丹,若遇刚刚断气之人,立即喂入此丹,也可在三月内保住其真元不失。崔翔心想,自古江南多佳丽,便一径往南行去。
  这日天色渐暮,他行至新眉山静月庵外。那庵堂废弃已久,两扇破门板歪歪斜斜,望进去黑洞洞的颇有些阴森,庵外一棵大梧桐树,将月光和星子掩得一地斑驳。忽然间,一缕乐声不知从何而来,虽然极远极轻,静夜之中听得却真。那乐声似是箫声,又比箫声多着些苍凉,也不知是什么乐器所发,但觉那乐声里的每个音律都象被摔碎了、砸扁了,再用眼泪揉合而成,竟是彻骨的缠绵,曲曲折折地动人心魄。崔翔一生不曾听过这样极凄美、极哀婉的曲子,一时怔在那里,动弹不得,待得最后一缕乐声徐徐散去,仍是神魂飘荡。他靠在树下静等那乐声再起,可是一曲终了,不复再闻。
  天亮之后,他走进废庵,庵中苔浓草长,触目皆是荒凉破败之象,并无半分人迹,不免怀疑,昨夜那奇异的音律并非人间所有。他一念于痴,又等了三日三夜,那乐声并未再有,这才下山而去。
  行得十数里地,渐有人烟。此时正是六月里的大暑天,烈日下行得久了,任是崔翔心定如水,也不禁口干舌燥。他在路边茶寮里打尖,茶寮中已有七八个人,其中两个看去乃是江湖中人,正自就着水煮花生闲聊,崔翔本不留心,忽然一句话钻进耳中“……原来不是风云会,而是浪子马怒破了这桩案子……”他心中一动,轻轻道:“马怒?”十年之前,他曾经结识过一个朋友,就叫马怒。那时他们年轻意气,相伴数月,行侠江湖,彼此肺腑相交,后虽各自分散飘零,可是重念这两字,心中竟是一阵温暖。他忍不住问道:“请问二位,可知这马怒现在何处?”一人笑道:“谁不知道,那日马怒在城里输光了银子,给东村张老财看瓜田混饭吃去了。”
  张老财的瓜田就在东村村头,穿过一小片桦树林,就看见一座茅草顶的小瓜棚,棚内篾席上仰面躺着个二十八九岁的青年。青年赤着上身,穿一条丹青土布裤,右腿跷在曲起的左腿膝盖上,脚上着一对草鞋。他穿得简朴,皮肤给阳光晒成了紫铜色,两眼闭着,一张脸眉修鼻挺,恰正是马怒。他似已熟睡,任由一只蚂蚁在他结实的胸膛上爬来爬去。
  崔翔微微一笑,也不惊动,席地坐下,双目阖拢,略作休息。
  他眼一闭上,马怒的眼睛却睁开了。
  “刷刷刷刷”,忽然间,瓜棚内风声大作,无数绿影如乱线织就的绿网,又轻又快地飞出棚去笼向崔翔。不过霎眼间,绿网忽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。崔翔仿佛根本没有动过,一只垂落在膝盖上的右手中却握了满满一把树叶。
  “起来!”马怒一声大吼,冲出瓜棚,双掌如若无招,只是快极猛极、铺天盖地地攻向崔翔。崔翔并没起身,连眼睛也没张开,右手一扬,绿光点点,先前接在掌中的树叶激射而出。马怒双掌虽然快极,但不论他双掌飘向何处,都有一点绿光对准掌心射来。他喝声“好”,掌势骤紧,树叶尽数被他碎为齑粉,飘作一篷碧烟。他忽然变招,双臂大张,大叫着扑向崔翔,这一回崔翔不避不让,任他抱住。
  “你奶奶的崔翔,这些年死到哪儿去了?害老子以为你死了,还悄悄滴了两点眼泪水!”马怒重重一拳擂在崔翔肩头,眼眶却不禁热了。
  崔翔笑道:“这些年我居于深山,这也罢了,想你马怒何等潇洒,怎么也沦落到替人看瓜的田地!”马怒嘿嘿一笑,道:“我在这里钓鱼。”“钓鱼?”崔翔瞧了瞧碧油油的瓜田,大感不解。马怒点了点头,道:“鱼就快上钩了,怕只怕鱼太大,把我给一口吞了。”
  只有崔翔知道,浪子马怒真正的身份是一名捕快。
  崔翔道:“什么鱼这么大?”“风云会。”马怒眼里光芒闪烁,道:“你既然久作山人,一定不知道,这些年江湖中最出名的就是风云会。该会以‘替天行道’为旨,五年多来,先后剿灭了为害江湖的江西毒盐帮、川北金花会,长江飞鱼帮,救助孤儿寡妇……种种侠行义举当真数不胜数。但是,风云会的组织却是江湖中的一个谜,没人知道会主是男是女,年龄几何,甚至会中的东南西北四风使、四云使公然露面的也没有。相传这八大使者中有的是无名高手,有的却是武林中的一派掌门、一代宗师。你知道我这人疑心病重,没有充分了解之前是不会轻易相信什么的,况我手上有桩案子悬了半年,病急乱投医,所以找风云会碰碰运气。”
  崔翔道:“我还有些时间,我陪你钓鱼。”马怒神情一暖。不管多么长久的分别,多么长远的距离,真正的朋友是一定肯为你冒任何风险的,所以,他只说了一个字:“好。”
  他们敲破一个又大又甜的西瓜吃起来,快吃完时,小树林外走来一个肥肥胖胖的中年男人,穿一身宝蓝绸衫,滚圆的肚腹在绸衫下微微晃动,胖圆脸上堆满笑容,便如富商大贾一般。他肥肥的鼻梁上架着一付金丝玳瑁眼镜,那本就胖成一线的眼睛在茶褐色的镜片后便如没有。他站定了作个揖,笑道:“在下姓金名若水,冒昧而来,还请二位少侠勿怪,勿怪。”
  马怒道:“金若水?没听过。”
  金若水咳了一声,道:“在下不才,乃是风云会四风使之一的南风使。”
  “你真是风云会四云使中的南风使?”马怒失声叫道。
  金若水微微一笑,摸摸他光洁无须的双下巴,道:“如假包换。”他忽然皱起两条疏淡的眉毛,道:“我有要事同二位少侠商量,这树上知了却凭地聒噪!”说话间,随手一掌拍在身边一棵桦树树干上。他拍得并不重,连声响也没发出,别说树身没有晃动,甚至树叶也纹丝未颤,但忽然间,头顶上“簌簌”有物坠下,却是落了满地死蝉。金若水四下走动,胖胖的身躯似乎颇为迟缓,但只一眨眼间,小树林中的九十八棵桦树就都捱了一掌,而他每一掌拍出,都轻描淡写地震死一树知了。
  “好了,清静了,咱们可以好好说话了。”金若水笑容可掬地捏着一双又白又胖的手,道:“今年玉剑书生张长风杀师案,无论人证物证,张长风都是凶手,虽然江湖上人人都知最后查出元凶、为张长风洗净冤屈的是我风云会,金某却知决非我会所为——此案在我属地之内,金某并未插手过。我本不知道是何人往风云会脸上贴金,最近才听到风声,这案子原来是马少侠所破。年轻人有功不居,却让我风云会掠了美,金某特来致谢。”
  马怒嘻嘻笑道:“我是瞎猫撞着死老鼠,误打误撞,哪有那么厚的脸皮来居功?反正风云会侠义之名满天下,多这一桩善举,太阳的光辉还不是原先一般亮。”
  金若水笑道:“马少侠太谦了。二位武功过人,立身清正,仗义行侠,正是我辈中人。本来在下此来只为一晤马少侠,实不知竟能见到侠踪隐藏多年的崔翔崔少侠,当真幸甚。”
  崔翔道声“不敢当”,他绝迹江湖多年,不意此人竟识得自己。
  金若水道:“明日午时,在下在东城风华楼备下薄酒恭候二位,金某还有要事相求。”马怒眼睛一亮,道:“听说风华楼的女老板是个骄傲得了不得的绝色佳人?”金若水笑道:“明日我就让她给二位斟茶倒酒。”施礼一笑,转身穿林而去。
  崔翔忽然弯腰拾起一只死蝉,托在掌心静静凝视。“你没见过知了?”马怒奇道。“没见过。”崔翔的问答更奇怪。马怒伸手从他掌中拈过死蝉——他立刻就明白了,他也没有见过“这样”的知了!
  知了个头不小,正当“壮年”,本该有一些重量,可是放在掌中,竟象是蜕下的蝉衣一般轻。它的须目宛然如生,但全身的水份已经被完全蒸发!信手捏去,死蝉碎为干粉,蒙蒙地从指间漏下。
  “全都一样。”崔翔又拾起了几只死蝉,有风吹过,每只死蝉都轻飘若无地随风而去。他抬头呆呆凝视着桦树,忽道:“你看这树!”他的声音不大,但声音里隐隐有妖异之气。
  马怒于是看树,只看了几眼,他的脸色也有些变了。桦树还是桦树,枝青叶绿地摇动着风儿,不是眼明心细的人决计看不出它们跟原来有什么不同。
  “象刚死的人!容颜如生,但已失去了生的光泽。”崔翔的眼里露出了一丝恐怖,随手劈去,一棵大腿般粗的桦树竟象根筷子般喀喇折断,断裂处竟有粉末飞起。生命最终化为飞灰烟尘,莫非这棵桦树已经失去了生命?树干里的筋络一条条完好无损,只是变了颜色,一种干枯的黄褐色,伸手摸去,触感是粗糙干涩的——树干象死蝉一样,突然被施了魔法般失去了水份!
  那只手!那只拍在树干上肥肥白白的胖手,就是那么轻轻巧巧的一拍,竟而抽干了水份,抽空了生命!
  崔翔沉吟道:“我听说有一种奇功叫‘伤心大法’,能烤干一切有生之物而不损其形,也能冻结一切有生之物而不伤其表,其真气似阴非阴,似阳非阳,气随意转而可阴可阳,浑厚时如汪洋,轻薄时如飞絮,灼热时如烈焰,寒冷时如冰雪,可说是随心所欲无往不利。真难相信,江湖中竟有人真能练成了这等惊世神功。”
  马怒脸已变色,他要钓的这条鱼是不是大得离谱了?

  风华楼建造在一个大水塘的中央,往来均要靠小船摆渡,当崔翔和马怒站在那宽广的荷塘边时,犀木舟头手持长篙相待的,竟是那平素影如惊鸿的女老板顺娘!
  顺娘的衣裙是淡白的生丝和绉纱做成,衣裙上没有刺花绣朵,裁剪和做工却是一流的,那柔软丰隆的胸膛,那圆柔优美的腰身,隐在那蒙胧如轻烟、飘漾如春风的衣裙里,真比任何风景都更动人!她的脸容一改平日的矜持,含着一种清淡而微甜的笑味,象一朵静静盛开的莲花,优雅而撩人。
  “奴家见过崔公子,马公子。”顺娘温柔的语声象水上的荷香,又清爽,又醉人。她盈盈一福,右手持着翠篙,左手拂开了垂在皓颈畔的一绺青丝。就是那么一笑一语一拂,满塘的莲花瓣瓣飘落。
  马怒似乎完全失去了自己,只剩一对震撼的眼珠大张着。
  “请上船罢,金老板已将敝楼包下,专候二位公子大驾光临。”顺娘嫣然笑语。
  水声响动,犀木小舟穿花拂菱,泊在了风华楼畔。
  风华楼楼高三层,共有九间雅座,平时座无虚席,此刻却空寂无人,唯有三楼上最宽敞最雅丽的一间摆开了酒菜。雅间中的原木雕花窗全开着,淡蓝透明的窗纱让亮刺的天色变得柔和,风从水塘吹上来,带着一种特殊的凉意和香气。
爱諟毎阁人琐诤躯得,児不是縁纷~ヤ俄
徻伪爱紨绌铱切,児不徻偠爱得霝铱姅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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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若水穿一身粉绿的轻衫,使劲摇着一把翠绿的羽扇。他似乎热不可耐,头脸颈脖中却没有汗,见到崔马二人进来,胖胖的身体好容易才从椅圈中挣脱出来。
  宾主落座后,顺娘轻提酒壶,先往马怒面前的梅花盅里斟去。马怒一下站起,低声道:“不敢劳动姑娘。”他的脸又开始发红,捏住梅花盅的手微微颤动,在这丽人面前,他好像变得有些脆弱,有些害羞。
  “蠢女人!”金若水笑骂,“这二位少侠都是豪侠俊爽之士,如何也用这眼泪瓯子?去,拿大杯来。”他脸上虽带笑,笑容却有些冷淡,有些刻薄。
  顺娘仿佛被那会笑的寒芒刺中,身子不易觉察地一颤,一滴眼泪终究还是不受控制地落下,滑过白皙的手背,滴到她的青丝轻鞋上。她放下酒壶,勉强一笑,道:“是,我这便换来。”
  顺娘盈盈而去,金若水盯着她的背影,笑道:“女人就象狗,你对它好了,它不定哪会儿逮你一口,你若天天给它三拳两脚,它一见你准保乖乖夹起尾巴不敢声张,呵呵,呵呵。”
  顺娘的背影似被一根无形的鞭子抽了一记,突然一个踉跄,急急转过屏风。
  金若水仍在自鸣得意,崔翔不动声色,马怒的脸却很快泛起红来——这红是尴尬而愤怒的红——荼毒这样一个女子,真好比往鲜花上吐痰般叫人难以忍受!
  马怒突然抓起酒壶,对着壶嘴狂饮起来,不过一转眼功夫,壶里已空。他将空壶重重顿在桌上,吐一口气,咯咯笑道:“妈的,有些人的话不是从上面说出来,却是从下面放出来的,不喝这一壶酒,借酒气缓缓浊气,还不把人活活臭死?”他的眼睛已经发红,犀利得象两把带血的尖刀,恶狠狠刺在金若水脸上。崔翔知道马怒有时会有点冲动,但他不能确定,此时马怒是真的为了顺娘受辱而气愤,还是有意要激怒这莫测高深的金若水。
  金若水笑道:“很是,很是。有些人把话当作屁,不放就憋得难受。”他的胖脸一团和气,仿佛听不懂马怒的话,也看不见马怒的怒眼。
  这时候,顺娘进来了,手捧着一小摞青瓷梅花小碗,笑得象最殷勤的主妇。“这杯子可够大吧?”她陪着笑,在各人面前摆好小碗,动作轻得没带起一丝风。
  “够大,够大。”金若水笑着起身接碗。他不仅忘了适才的粗言恶语,言语间还脉脉含情,“我有要事同二位少侠商谈,你先去吧,咱们回头再聊。”
  顺娘一笑而去,眼光掠过马怒时微微一顿。那目光的一顿之间,流转出温柔的铭谢和淡淡的凄伤。这转瞬即逝的眼光只有马怒看到了,顺娘已经消失在屏风后,他仍是怔怔地瞪着她的方向,脸上的表情也不知是喜悦还是难受。忽然他霍地站起身来,一句话没说就大步走了出去。他对顺娘似已一见钟情,这么不管不顾地追出,难道就是为了她?
  金若水的嘴扭动起来,金丝玳瑁眼镜也在鼻梁上扭来扭去,扭了一阵,忽然笑道:“顺娘是个很美的女人,除了我以外,她从不把任何男人放在眼里,男人在她眼里跟摇头摆尾的狗没有区别,一旦我表露出对她的喜爱,她会连我一齐蔑视,所以我就先蔑视她。”
  崔翔脸上露出一丝会意的笑容。金若水绝不是个美男子,年纪不小,看起来又那么俗不可耐,但他对女人的方法却有他的道理。
  金若水道;“我本来是想请马怒帮忙破解一桩会中迷案,看情形他对我有些不满意,不知崔少侠肯否援手?”
  崔翔微微沉吟后点了点头。他相信马怒此去必有所为,既然他答应了陪他钓鱼,当然得把钓钩放下去。

  三、寒潭
  下午的空气燥热异常,处身于狭窄的马车中,那就更闷更热了。
  “我真讨厌坐马车,讨厌。”金若水嘟囔着,使劲地摇着他那把艳丽的翠羽扇,那么冷静的崔翔鼻尖都有了汗星,金若水的脸上却还是干干爽爽的。崔翔突然发现,金若水身上很香,一阵阵麝香气从他身上发出来,汇聚在车厢中散不出去,浓郁得令人心口发慌。渐渐地,崔翔从那浓香中嗅出了一丝一缕的臭气,一种腐肉般的浊臭,但他无法肯定,是因香气太浓而产生了臭气,还是固有的臭气从麝香的掩盖下露出了痕迹。
  马车往北出了城,在窄窄的村道上行进着,走的正是崔翔的来时路。据金若水所言,风云会中,会主之下、风云使者之上,有花、雪二仙——花仙花雨奴、雪仙雪惊人。
  花雨奴是个比任何鲜花都美得太多的少女,据说是江湖第一异人百卉大师的亲传弟子。花雨奴莳花之技已经青出于蓝,在她手中开放的奇花异卉不仅美得眩目,更有各种各样的用途——可起死回生,可驻颜不老,可致人死命,可令人颠狂!她在风云会中的地位很特殊,似乎没有什么实权,但连会主对她也是格外礼敬。
  雪惊人则是个白衣胜雪的美少年,可能与风云会会主有极不寻常的关系,深得会主信任,许多发给风云使者的指令,就是由雪惊人代传的。雪惊人所修习的武功是剑术,剑和剑法都叫“幻雪”,但没有人看到过他的幻雪剑在身上什么地方,他的一袭轻袍也藏不下三尺利刃,所以有人猜测,他身上并没有剑,他是用无形的真气在掌中逼出了一枚剑形,然而不管真剑虚剑,雪惊人的“幻雪剑法”都到了惊世骇俗的地步。
  雪惊人和花雨奴是一对情侣,这样的情侣应该是绝无仅有、为神仙所羡的,然而,就在是年三月,雪惊人应邀前往百花谷赏花的当夜,暴亡在了花雨奴的拈花阁内。花雨奴没有对雪惊人的死因作任何解释,只是带着雪惊人的尸身连夜出走。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,连风云会会主也深感诧异,但金若水猜了出来——如果雪惊人不是花雨奴有意害死的,那么,以他们的感情,花雨奴绝不会将雪惊人葬于黄土,她很可能会找一个特别的地方,将雪惊人的尸身保存起来!金若水恰好知道,在他的属地内,有一个地方有一座很特异的寒潭,尸体浸于其中,可保百年不腐。他猜测花雨奴就在那地方。
  雪惊人到底是怎么死的,跟花雨奴究竟有没有关系,金若水说他很好奇,很想解开这个谜,然而同为会中之人,未得会主令旨,实不便冒然出面,所以他只能秘密找人帮手。
  马车停了下来,停在一株梧桐树下。树荫很大,近处一块离地五丈的斑驳匾额都被荫及,匾上“静月庵”三字在树荫里显得宁静而清凉。
  崔翔的眼光忍不住有些飘忽,这棵树,这座古旧的庵堂,那神秘而凄美清绝的乐声,难道就是潜藏于寒潭的花仙所发?
  马车辘辘掉头,载着怕热的金若水离去。崔翔坐了下来,靠着树身坐在树荫下。他向来不是个性急的人,他有耐心等待。
  太阳落山,夜色渐深,夜空很蓝,由下往上望去,黑黪黪的梧桐树竟有些阴森。风是干燥的,热腾腾的,间或拨弄着树叶,弄出些干巴巴的响动。崔翔倚树而坐,头微微仰起,月光和树影投在他脸上,使他清隽秀逸的面容明一块暗一块。
  一个纤长的阴影无声地移近,渐渐荫黑了他的整张脸孔。阴影似已痴住,但当那微卷的睫毛微微颤动似欲张开的瞬息,阴影却忽然消失了。
  崔翔已经张开了眼睛,他一直没有睡,若非他潜运着“佛心慧眼”神功,他根本察觉不了那阴影的到来。也许在他坐眠树底的三个深夜中,那阴影已然来过,只因他毫无用心,所以无所知觉。他静心澄虑地吸着气,空气里隐隐有一丝特别的幽香,一种牵动心魂的气息,若不凝神分辨,根本闻不出来。
  香已渺渺,崔翔忽然长身而起,用心衔住那香氛,倏地掠入静月庵。颓败破落的屋宇在月下苍凉如幻,院子里疯长的杂草浓黑如海上夜浪,象潜藏着无数诡异、无数危机。庵后是片断崖,崖壁与山壁相互夹拢,形成一条无人可至的深狭的沟壑。崔翔象一只只顾逐香而飞的蝴蝶,身形飞过满院杂草,掠过庵后的一壁颓垣,轻轻杳杳地飘入那宽不足三尺的狭沟。
  沟壑难以想象的深,随着身形的不断下堕,潮气越来越重,寒意越来越浓。崔翔的“佛心慧眼”神功不敢稍有松懈,象片枯叶般一径飘往那寒冰地狱似的深渊!
  忽然间,那窒息的感觉消失了,寒冷的空气象打破了缸子的水,一下子漫涌出来。崔翔畅快地呼吸着,他的“慧眼”在幽黑中惊异万分地看见,那近百丈的夹壁之下,新眉山的山腹竟是空的!充沛的空气给了他力量,他身形翱转,以一种毫无破绽的身法,翩翩下落。他在飞入夹壁时,心间已失去了那缕幽香,此刻澈骨的寒气中,那缕幽香又飘飘渺渺地浮了出来。
  又下堕了二十余丈,双脚终于踏上了潮湿冷硬的实地。他的心突然失去宁定,开始奇异地跳动!静,静得仿佛一切都已凝固!空阔的山腹中,只有浩漫的寒气缓缓流动。深黑之幽渺处,悬着一抹淡淡若无的光辉,正是那缕幽香飘来的方向。
  崔翔忽然平静下来,忽然很放松地循着幽香缓步而前。他直觉他根本不需戒备什么,他的心很奇特地被一种凄凉而怜惜的情绪充满。花仙,那正当韶龄的绝世佳人,就在这地底寒潭之畔,守着她暴亡的情侣?
  那抹素辉是挂在石壁上的一枚大如鸽蛋的夜明珠发出来的,辉芒滢滢,和着壁下井口般的潭眼上缭绕不绝的白气,更显得无比凄迷。一个影子般的少女席地而坐,低垂着头,双手轻轻抚弄着一盆小小的花卉。长发遮住了她的侧面,但就是这看不见面容的身影,已经焕发出一种令人惊叹的美丽!朦胧中,她似被无数盛开的鲜花簇拥着、环抱着,但细细一瞧,那些鲜花并不是真的,只是她衣裙上的刺绣。
  少女仿佛不知道有人到来,依旧垂着头抚弄手中花。那是一盆小小的阔叶花卉,中间一棵短短的花茎上,孤生着一朵形如灯笼的小花,幽暗中也看不出颜色。
  良久,少女抬起头来,长发滑开,露出她那素白的脸庞。她的眼睛凝视崔翔时,崔翔就觉得,昏暗的四周忽然光明普照。奇异地,少女眸子里流转着澄水似的温柔,阳光般的热情, “阿雪,阿雪……” 她柔婉的声音喃喃轻唤。
  崔翔怔住,但见那少女眸中光芒渐被眼泪湮灭,低泣道:“不,你不是阿雪,阿雪还在潭水里……”她低头凝望潭眼,眼泪一滴滴落下,泪珠入水的微响如凄美的音律,使崔翔的心莫名地一颤。他忽然明白过来,为什么这少女会流连在他身畔,会容许他平安无事地走近身前,原来这些都只有一个原因——他的相貌酷似雪惊人!
  那盆小花孤独地站在寒石上,少女忽然不见了,只看见无数鲜花一下飘进了潭眼的白气之中。崔翔伸手急拉,没有抓住一片花瓣,他身形一跃,也没入了潭眼。
  一刹之间,全身每一分每一寸如万针攒刺,心跳几乎停止,血液似也开始结成寒冰!珠光无法照进寒潭,两眼漆黑中,崔翔运真气急往下坠。入水丈余处,他左掌中抓住一只纤细脚踝,右臂急探,触手柔软,已握住了少女的腰肢。他全身真气流转,感觉和反应都敏锐得异乎寻常,少女反应虽也快极,既被他沾身,顿时被他环抱着一冲而起。
  潭水激荡起老高,突然间,崔翔冲上半空的身形象失去控制的木偶,啪嗒掉落在地,竟没有站起。他止不住苦笑起来,救人心切之下,怎么也料不到少女竟会点了他穴道。
  少女盈盈落地,轻轻巧巧走过崔翔身边,重又没入了寒潭!
  在那样的寒潭之中,普通人根本无法捱过半刻钟,即使以内功护住心脉,在潭水中呆上半个时辰,身体也会大受损伤。就在崔翔大感焦灼之时,潭水响动,一个穿着白衣的僵直身体从白气中冉冉升起。那身体的面容甫入崔翔视线,崔翔的心就由喜慰变成了惊惧!
  那张脸不是那少女,颜色惨白,五官扭曲,根本看不出原来的面容,那种惊怖疯狂的表情令人惊心动魄,仿佛已经置身妖鬼乱舞的地狱!
  白衣僵尸的腰间,环着一双纤秀细弱的手臂,在那双手臂的举擎之下,僵尸穿破白气,横在了潭边寒石上,紧接着,那少女也爬出潭口,蜷缩在僵尸之畔。她的脸苍白得象一朵霜冻的小花,全身不断颤抖,双眼紧闭着,正处于极度惊恐之中。面对那样的尸容,即使明知那曾是心心相映的爱人,也没有几个人能多看一眼!
  过得一会,少女似乎镇定了一些,转过身去,一手捧起了那只小小的花盆,低头咬破了另一只手的食指指尖。两滴血珠相继滴下,都滴在了那灯笼似的花朵顶端,四片花瓣讶然绽放,一缕腥甜的血腥气幽幽漾开。少女纤指动处,从花心拈起了一粒小如米粒的花珠,虽然光线昏暗,那粒花珠仍然放射着一种幽暗而深邃的腥红。
  少女将那粒花珠才一拈起,花瓣便又合拢,如有性灵,又觉诡异。她转身,终于与那僵尸面面相对,从背影看去,她双肩抖颤得十分厉害,她将花珠喂入僵尸白牙大张的嘴中后,身子摇了两摇,便晕倒在地。
  这传说中飘忽如仙、莫测高深的花仙,其实只是个柔肠百转、忧惊无助的小姑娘!
  崔翔轻轻一叹,缓缓站起身来。他在炼霞峰上修习过自解穴道的各种法门,那少女出得潭口时,他穴道便已解开。他走过去,矮下身,一手轻轻握住了少女的手。少女的掌心冰冷,崔翔温暖醇厚的真气随着一丝怜惜,一起送进了少女体内。
  少女醒了过来,但没有张开眼,而是投入他怀中,搂着他哭道:“我不是有意的,阿雪,我不知道,真不知道,翠蕖子怎么会让你……让你变成那样……”
  她湿透而温软的身子在他怀里颤抖,娇嫩的泣语就在他耳边,那醉澈人心的幽香缭绕在鼻端,尽管他明知那一切都是给雪惊人的,尽管他对燕姬生死相许,当此情境,胸中仍然勾起了丝丝缕缕的情味。与此同时,他眼前渐渐变暗,似是因为心有所动而致功力下降。蓦地里,他推开那小鸟依人的身体,一弹老远,寒星般冷淡地站在黑暗中。
  少女猝不及防地跌倒在地,她显然吃了一惊,不明白“雪惊人”怎么如此粗鲁。她一低头,看见了脚畔那僵直的白衣人形,全身大大地一震,一手扶地,一手握住了胸口。没有人能形容得出那无声的饮泣中所包含的绝望和痛楚,就算世间上所有的鲜花一齐凋零,也不如她的哭泣凄切哀艳。
  “花姑娘,崔翔来得鲁莽,打扰了。贵会中有人托我来问问,雪惊人究竟是怎么死的。”崔翔单刀直入。他看得出,花雨奴绝不是个会撒谎的女子。有些人一辈子都活在自己的谎言里,有些人则宁可不说话也不会说谎。”
  花雨奴抬起脸来,微微一笑,容色愈见惨淡,“他没有死,真的没有,只是‘僵’了过去。你瞧见我这盆‘碧血花’了,这是上古异卉,灌血而活,沾血而开,每三个月结籽一粒。寒潭水大寒,碧血花大热,只需将他浸入寒潭,给他服足一百粒花籽,寒热相济,灵窍顿开,他就会活过来。适才他已服下了第一粒,你亲眼见到了。”
  “一百粒?”崔翔忍不住叹息,一百粒,那就是需要整整二十五年的光阴!观花雨奴神色,那种近乎疯狂的执着,没有人会怀疑她是真的会将自己幽禁在这山腹寒潭边,任韶华似水,与人世隔绝。他心中一紧,想到了燕姬。情之一物究竟是什么?令人这般颠倒疯狂!
  静默一会,花雨奴凄然笑道:“他练的内功很奇异,自我们……相识以来,随着他功力每增进一层,身体就会感到极端不适,以往我给他服用的花药都只能见效于当时,那一个春日,他应我之邀来我百花谷,我拿出历时半年多、以六十九种花草配成的翠蕖子给他,告诉他这花药可令他体内的阴阳真气真正融会贯通,再不受两种真气相冲相撞之苦。他欣喜收下,说夜里打坐练气过后再服下。那一夜月色很好,半夜时分,我却突然被一种怪叫惊醒,那叫声惊恐、惨厉,几乎不象人发出的。叫声持续不断,一声高一声低,正是从他歇息的拈花阁的方向传来。我冲过去,推开门,看见他、他抱头滚倒在地,全身缩成一团,不断发出尖叫,象是害怕至极。我又急又怕,想扶他起来,他抬头看到我,又是一声凄厉之极的哀嚎,把我重重一推,他……他竟是连我也不认得了。他的面目五官扭曲得不成样子,连眼珠都变成灰白色,脸色忽而惨白,忽而铁青,忽而血红,四肢对着空中狂挥乱舞,不断怪叫,好象有无数的妖魔厉鬼在包围他、袭击他……他狠狠地以头撞地板,撞墙壁,弄得满脸是血,我……我想帮他,刚一走近些,他就疯狂得更厉害,我眼睁睁看着他四处冲撞,终于他找到了门,冲到了院子里,他虽然发了狂,仍是恨极了那些花草,拚命践踏着,抓扯着,他内心深处,定然,定然恨极了我……”
  花雨奴泣不成声,啜泣半晌,续道:“足足闹了半个时辰,他终于倒地不起,我害怕得不得了,也悔恨得只想立刻死去,拈花阁中早乱得一塌糊涂,那只盛着三粒翠蕖子的墨玉瓶倒好好的放在枕下,里面还剩了两粒。他珍而重之地服下花药,对我信任不疑,也是如你这般,只道我在花药上的造诣当真有多么了得,可是,那么多种花草,性子或热或寒,甚至大有毒性,只要配比稍有不当,药性就会产生料想不到的变化,也许,我自以为拿捏得恰到好处,其实不然呢?事实上,他的功力只需精进到第十二层,就能自行将真气融会贯通,我却偏爱逞强,想讨他高兴,结果弄巧反拙!事到如今,我就算死一千次、一万次,也难赎罪咎!我只希望他醒来后,能一剑将我刺死!”
  崔翔无言。悔恨已经是最能折磨人的情感,再加上对自己的怀疑,足以令人时刻活在无以复加的痛苦中!良久,他轻轻道:“或者雪惊人的变故确与翠蕖子无关,说不定他之前曾经服食过别的药物,以致与翠蕖子起了冲突?”
  “不可能的,”花雨奴摇头,憔悴的容色被一种崇仰的光芒照得光彩耀目,“你不知道他是个多么骄傲的人,也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,那些花药若非是我亲手炼制,他也是决不会吃的,他吃下它们,只是为了让我高兴……”
  眼泪如雨滴,不绝地自她眼里落下,她不再害怕那变了样的面容,轻轻抱起雪惊人的僵身,将头深深埋在他胸膛上。
  崔翔突然转身大步而去,到了壑底,单足微顿,身形立刻冲天而起。不知为何,他心中莫名地有一丝惧意,只想快快离开这黑暗浑沌之所。他平地拔起十余丈高,当真便如身插双翼,力尽处单掌在石壁上轻拍借力,丹田中真气流转,身形继续上升。就在他隐隐看见一线天光之时,头顶上轰隆隆巨响乍起,那线天光倏然遮没。崔翔一惊,不敢再行上冲,全身贴上石壁,慢慢游了上去。果不其然,石壁夹缝的出口已被巨石压住。他贴在壁上略作调息,伸掌托住巨石底部,慢慢发力。此时他的内力修为已达绝高境界,那巨石随着他施力到十成,仍是纹丝不动。他心中渐渐沉落,调运内力,屈体蓄势,低叱一声,身形翱转,双足运全身之力蹬上巨石,巨石似是微微一晃,他的人也力尽而嗖地俯冲下去。
  他落下地来,花雨奴就站在近前,问道:“怎么了?”崔翔沉声道:“出口被巨石封住,我已尽力,却奈何它不得。姑娘可识得风云会中的南风使金若水?”花雨奴道:“会主待我虽好,我在风云会中不过是一闲职,长年独居百花谷中,除了会主、阿雪会来看我,从来没有见过旁人,也从不过问会中人事。”
  崔翔默然,回思这一路南行,自己并未抛头露面引人注目,然而冥冥中竟似有股力量,拉着他、推着他踏进陷阱。他到寒潭来见花雨奴,此事为金若水一手安排,封住出口的巨石必定与他有关,甚至就是他亲自下的手。可是,他为什么要将偶识初会的人陷入绝地?崔翔脑中纷乱,不得其解。花雨奴也自飞身上去察看情况,不一会飘飘堕地,道:“那巨石当真重如山岳。这可对不住了,连累了你。”她口中道歉,神色并不忧急,崔翔心中一动,右手于自然舒散间,拇、食二指轻轻一捻,一股淡定庄严之气倏然生于指端,正是学自炼霞峰千佛手五大印绝招中的“说法印”。 这一招神乎其神,倏然之间已扣住了她颈项,不过他并没想到能一举得手,怕她花药厉害,指端连弹,封了她肩、腰、腿上几处穴道。
  花雨奴委顿在地,神情惊讶。崔翔看住她,冷冷道:“你们串通一气将我陷在此处,到底是何用意?”事情来得太过突然,他不能不对花雨奴有所怀疑。花雨奴睁大眼睛凝视他,低声道:“你竟然怀疑我会害你?”
  崔翔慧眼看进她清澈无比的双眼深处,顿觉自己多疑,这少女虽有种种奇特,但单纯透明,没有一星半点的作伪之处。他心中歉疚,脸色便见温柔,蹲下身去,要为她解开穴道。花雨奴低声叫道:“不许碰我!你这般待我,我永远永远都不要理你!”崔翔一愕,随即明白,他与雪惊人相貌太过相似,花雨奴意乱情迷之下已有些神智不清。他不便碰触她身体,右手弹指发力,凌空解了她穴道。
  花雨奴显然已忘了适才的言语,脸儿微红,轻轻道:“我好冷,你,你为什么不抱着我?”崔翔一震,一时呆住。花雨奴自行依偎到他怀中,柔声蜜语地又道:“这山洞里又冷又潮又黑,可是有你在身边,不论到哪儿,我都觉得快活。你身子还好么?修习内功时还痛不痛?对不住,我又多嘴了,我知道,以你的武学修为和聪明才智,很快就能将阴阳真气融会贯通——你怎么了?怎么哭了?”她伸手要去擦拭“雪惊人”眼角的一滴泪,不意“啪”地一声,那手被他重重打开。
  崔翔霍地站起,厉声道:“花姑娘,你认错人了,在下姓崔,崔翔!”花雨奴面色一白,神情迷惘,愣了一愣,终于醒悟过来,满脸通红地跳起身,向珠辉隐约处奔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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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翔慢慢吁出一口长气,终于明白自己在害怕什么了——他怕这水晶似的多情少女会让他怜惜,会令他动心。他这一生是只属于燕姬的,他们的爱情连天地神明都可作证,可是,他还是情不自禁被她感动,她看见的那滴泪是真的从他眼角流过。
  乐声呜咽,自珠辉处幽幽响起,正是曾令他坐候树底三日三夜的音律。他身不由主向那方向行了一段,花雨奴身影尚远,朦胧中,只见她手捧一个小巧椭圆的东西,正自低头吹奏。原来那是一种叫做“埙”的古乐器,其声悲凉,时人多已不喜。
  “我被困于此,马怒又遭遇了什么?但愿他的运气比我好一点。”崔翔忽然自语。他必须把头脑从脆弱和迷乱中拖出来,去思考一些更现实、更有益的问题。

  四、地宫
  马怒的运气的确比崔翔好很多,崔翔困于黑暗阴湿的山腹时,马怒正在悠闲地喝酒,陪他喝酒的是又美又媚的风华楼女老板顺娘。
  “崔翔一定想不到,我竟会对他不告而别。”马怒咯咯笑着,斜倚凉榻,一手端着盛满葡萄美酒的夜光杯,一手轻轻抚弄顺娘那柔如溪流的长发。尽管已是白天,屋里仍是黑沉沉的,尽管屋子实在不小,仍让人感到有些气闷,但是,与顺娘这样善解人意的绝色佳丽耳鬓厮磨,又有哪个男人会挑剔这些呢?
  “如果他们知道我们就在他们脚底下,一定气得七窍生烟。”顺娘娇笑不已。
  “金若水也不知道,荷塘下面就是你的地下宫殿?”马怒小饮一口葡萄酒——喝这样醇和绵甜的美酒,他也会变得很斯文。
  “这些年来,我的事没有他不清楚的,只有这个地宫他不知道。他是个骄傲得无以复加的男人,天下女人没有一个在他眼里,对于我,他迟早也会厌倦的,所以我留下了这个秘密,我要让他永远找不到我!”顺娘语声仍是柔媚的,但话里分明也有恨意。
  马怒无言喝酒。“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你在一起么?”顺娘忽然柔声问道。马怒诞着脸笑道:“因为我够英俊。”顺娘“卟哧”一笑,眼光变得十分温柔,道:“因为你够勇敢。你明知道金若水功高绝世,仍敢为了我跟他翻脸,你这样的男人既教我遇上了,又怎会轻易错过呢?”
  她情意殷殷,将头偎到马怒怀中,马怒神情却有些古怪,既似羞愧歉疚,又似温柔感动。他忽然将顺娘压在身下,贴住她耳朵低声道:“从今以后,我要你只记得我!”顺娘“嘤”的一声,轻罗小扇跌落在枕席上,两条柔腻的胳膊蛇一样缠住了马怒的脖子。
  良久过后,马怒将脸埋在顺娘鬓发里,近乎迷醉地深深呼吸着。“你用的是什么香露?香得美极了。”他连连叹息。
  “这是金若水送给我的‘百卉露’,你还觉得香么?”顺娘嘻笑,一手轻抚着他光滑、劲实的肩背,低声道:“我已经是你的人了,你还不打算告诉我你的真实身份么?”
  “我姓马名怒字天石,河北雄州人氏,从小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闯祸精,十一岁那年,羡慕一个走江湖的刀把式双刀耍得好,就此弃家而走,浪迹四方,其间东一招西一式,胡乱学了些功夫。”马怒忽然从她的发香里抬起头,两眼闪亮,正色道:“象我这么无根无基的浪子,能得到顺娘垂青,当真受宠若惊,只盼你将来不要后悔才好。”
  顺娘柔声道:“只要你不后悔,我是永远不会后悔的。”她手上的动作更柔,似要以这细腻多情的抚摸消去他心中忧虑。仿佛是不胜柔情,马怒突然软倒在她身上,软得连手指头都动不了。
  顺娘推开他,推得他仰面朝天,自己燕子般轻灵地下床,整衣,向着寝室门口优雅地微笑起来。一动不动的马怒眼睛瞪得几欲夺眶而出,他怎么也想不到,一个刚刚还和他鱼水交欢、柔情蜜意的女人竟会点了他穴道!
  “你怎么来了?”顺娘娇笑,话里有淡淡嗔责,浓浓婉媚。
  无声无息地,门口忽然现出一个黑色的影子,黑影颀长挺拔,一张脸在昏暗里看去,俊美、冷酷如墨玉雕塑。他幽深的眸光在几乎一丝不挂的马怒身上扫过,淡淡一笑,道:“你用的方法很简单,也很有效。”
  顺娘笑道:“我想和你玩一次迷藏,还是给你一下就逮到了。”她含笑依偎过去,还未沾上黑衣人身体,她的人就突然飞起,尖叫着飞起,砰地跌到床上,跌在马怒身旁。
  马怒的瞳孔微微收缩,他看出黑衣人凭空震飞顺娘,全身却未动分毫!这人瞧上去似乎三十来岁,又似乎不过二十多岁,冷冷袖手站在那里,那种孤标傲世的风度,当真令人肃然起敬、望而生畏。
  顺娘坐起身,突然大笑,笑得花枝乱颤,喘不过气来。“你吃醋了,你终于吃醋了,原来你心里还是有我,我真高兴,太高兴了!”
  黑衣人眼里寒芒闪动,那寒芒中隐约有碧光忽忽流转。忽然,黑衣人动手了,他只是抬起右手一根白玉般的食指虚虚按出,指向正是顺娘线条优美而不住颤动的颈项。仿佛施了魔法,顺娘的大笑因这遥遥一指而痛苦起来,声不成腔,几乎断裂。
  “弄清他是谁了?”黑衣人森寒的眼神一闪即灭。他看得出马怒和顺娘之间发生了一些事,神情间竟仍是不愠不火,言罢即收回了手指。
  顺娘用手抚摸着咽喉处,喘息道:“这么说,我做什么你也不会在意的了?”一抹异样的光芒从她美丽的眼睛里流出,显然,黑衣人的淡漠对她完全是一种伤害。
  “你不惜肉袒相见,若还不能摸清马怒的底细,这‘南云使’一职你也不用做了。”黑衣人淡淡道。顺娘微微变色,翻身下床,拱手肃立,说道:“如果属下没有看错,马怒乃是天下第一名捕世家马家的子弟。”
  一人突然格格大笑,正是马怒,尽管他的处境尴尬而危险,他笑得却很惬意,大笑道:“没错,姓马的都是马家子弟,五百年前是一家嘛。”
  顺娘也笑了起来,挨过来一手轻快抚过他光溜溜的右腿,笑道:“姓马的不少,可是又姓马,腿上又刺了个‘马’字的,普天下却只有名捕世家的马家。”她悠然瞧着已经变色的马怒,笑道:“马家之所以能成为天下第一名捕世家,原因就在于你们马家笃信‘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’这句名言,为了马家的功名前途,很多马家的孩子从小就做了卧底,为了日后能辨明身份,出去之前,这些孩子身上隐密处都会刺上一个小小的‘马’字,那刺字的药水是你们马家特制的,刺法也有秘密的暗记,任何人都伪造不了。”
  “马家刺字的秘密,风云会是怎么知道的?”马怒已被点了穴,全身只剩一条犊鼻裤,模样狼狈而可笑,但他说话的神情、语气却仿佛身上穿着最华贵的衣衫,摆着玉树临风的姿势。
  黑衣人眼里忽然有了笑意,说道:“你很有趣,你身上的趣味一点不比崔翔少。去年你们马家一个名叫马山的孩子要送去两广一带,临去刺字时,我就在旁边——当然,我是不请自到,不便告知主人以免无谓的麻烦。”
  马怒道:“我马家刺字之所十分隐密,能到得了那里,阁下便要进出皇宫内院,想必也是不费吹灰之力。”黑衣人微笑道:“这世上好象还没有我去不了的地方。”
  马怒道:“当朝皇帝的传国玉玺,阁下想必也把玩得够了,今日便由马怒带回去,岂不两便?”他的眼神中一点光芒开始跳动。
  “你知道我是谁?”黑衣人忽道。
  “金、若、水。”马怒一字字道。
  黑衣人微微惊讶,道:“何以见得?”
  马怒溜了顺娘一眼,道:“第一,我一直对顺娘钟情于金若水感到奇怪,象她这样的女人,按照常理来讲,不可能喜欢‘金若水’那样的男人,我爹很早就告诉我,任何有悖常理的地方背后一定另有原因,所以,‘金若水’的本来面目是阁下这模样,那才合情合理。第二,我听一个也戴玳瑁眼镜的师爷说过,一到夏天热得脸上又滑又腻,他便尽可能不戴眼镜。金若水总是戴着眼镜,以我捕快的心思,很可能是想遮掩什么,所以我就留心从侧面看去,终于从他的厚眼睑里看到他淡蓝的眼珠。阁下跟‘金若水’面貌差异虽大,眼珠却都是淡蓝色的,这一点使我想起我爹说的另一句话,追究事情的真相,有时要从看似不经意的巧合之处去大胆推测。我想,再高明的易容术,在咱们这个年月,恐怕还无法改变眼珠的颜色。第三,‘金若水’作为一个大胖子,本身就有多处疑点:其一,无论天气多么热,他脸上就是不见出汗,其二,他身上总是有种奇怪的味道,闻起来有点象腌了几天的咸肉,其三,小树林中,‘金若水’露了一手‘伤心大法’的绝招,据我所知,伤心大法宜于心性冷漠者修习,一个性情冷淡的人不会暴饮暴食,当然也很难长出年猪般的一身肥肉。”
  马怒侃侃言罢,顺娘发出大笑,笑声充满一种痛快酣畅的讥诮之意。黑衣人却不着恼,微叹道:“我只道我的易容术天衣无缝,谁想竟有这许多破绽!”
  马怒道:“如果你不硬拿一身死人肥肉往身上贴,要想断定你就是金若水,我也未必有把握。不过,我不明白的是,你为什么要这么做。”
  顺娘笑道:“他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总认为自己无所不能,总喜欢去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。为了扮这个大胖子,他连捉了三个身高、体重、皮色、面貌相差无几的大胖子在家养着,以便及时更换皮肉,因为这么大热天,再好的药物也不能保证死肉不会发臭、起皱、腐烂。好在他这胖子只准备装个三两天,若是打算装个一年半载,这世上的大胖子可就要绝迹了。”
  马怒的眼里燃起了怒火,但这一次,他让那怒火很快平静下去,道:“阁下再怎么特立独行,也实在不应拿朝廷玉玺开玩笑,难道阁下就这么有把握与整个天下为敌?”
  黑衣人金若水道:“是不是与整个天下为敌并不在我意下,我只问你,你怎么断定玉玺是我偷的?照你们的行话来说,你有什么证据?”他自言“偷”字,神色若常,当真是一付万事不萦胸怀的气度。
  马怒慢慢道:“破案有时凭证据,有时凭直觉,如果不是你偷了玉玺,你就说一声不是你偷的,我信你!”
  金若水意外得怔住了,怔了半晌,大笑道:“知人固未易,人亦未易知,你有这等知人之明,当真难得。去年中秋,我闲来无事,便想去瞧瞧这皇宫内院过节的热闹,那皇帝老儿当真快活,一时与文武大臣歌舞宴饮,赋诗作对,一时又与嫔妃女眷看戏听曲,打情骂俏,我一时意动,便去拿了玉玺,放了个宴席上的雕花萝卜进去,管教来日皇帝用印时惊得目瞪口呆。这大半年来,朝廷颁旨下令,所用的莫非便是萝卜刻的印章?”
  金若水自感趣味,开心大笑起来。马怒却从那笑声中听出了一丝深深的空虚、无聊,待他笑声渐敛,说道:“玉玺丢失,朝廷却不敢声张,以免动摇国本。我马家接下此案,查访下来,终于排除了朝廷内权力争斗等因素,只好往庙堂外去想法。这大半年来,江湖上爱弄恶作剧的大小神偷落网了不下十余个,却都与这玉玺无涉。张长风一案为我所破是我有意泄露的,因为我发现,尽管风云会侠名昭昭,却不为任何人了解,我想是不是该转变一下思路,不能一味从明贼身上去想事儿。昨日见到顺娘头上那枚束发紫晶环,才知道我所料不差。”
  地宫内光线暗弱,顺娘乌发上的紫晶环却稳稳地放射着紫潋潋的宝光,给这昏暗里涂上了一抹眼前一爽的亮色。金若水笑道:“我竟忘了,这只环儿便是那晚我从潘贵妃头上顺手拈来。”
  顺娘眉尖微挑,道:“原来是旁人戴过的东西。”她拉下紫晶环,竟不看一眼,便往地上掷去,“叮”的一声,紫晶环断作两弯,一弯弹到了金若水脚边。
  金若水在那紫晶环断响之际,眼里异光大放,似乎他内心突然搅起了剧烈的风暴。他迈开脚步,连走五步,走到了顺娘面前,他走得不快不慢、不轻不重,可是奇异地,随着他身形的接近,顺娘同马怒就愈觉呼吸窒闷,仿佛登山一般,越是接近绝顶,空气越是稀薄。
  顺娘在他走来时娇躯微晃,似想闪避,但那五步的穿越和手的伸出都是瞬息之间,她喉间一紧,一只修长而清瘦的手已扣住了她柔美的脖颈。那手之臂举处,顺娘整个人就悬空了。金若水眼色冷厉地盯着顺娘痛苦扭曲、珠泪零落的脸庞,道:“没有人可以在我面前撒野,尤其是女人。”紧接着,顺娘就象强弓射出的箭,迅疾无伦地射向石壁。
  一声痛楚的怪叫响起,叫的人不是势必会血肉模糊的顺娘,竟是马怒。就在金若水掼出顺娘的刹那,一直象条死鱼的马怒突然弹起,也象一支箭一样射出去。他抱住了顺娘,也被金若水施在顺娘身上的强力冲得撞上石壁,背心一阵塌陷般厚重的疼痛,眼前顿时有几只黑鸟盘旋数匝。他贴墙滑落在地,大口喘息。顺娘没有死,也没有离开他怀抱的意思,这由死到生的过程虽短如流星,但她的心,也许已走过了漫漫长途。
  顺娘没动,马怒也没动,只有不动,才能在金若水面前不致过于被动。
  金若水冷望二人,也没有动,慢慢地,他的眼里有了种神秘莫测的神气,那神情使他眼珠的蓝色有些加深。“小月儿,”他忽然柔声相唤,“过来吧,小月儿,我原谅你了,不会再责怪你了。你受伤没有?吓着没有?过来让我好好瞧瞧。”
  他的嗓音磁性迷人,话语里怜惜呵护,柔情款款,如果马怒是女人,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奔了过去。怀抱中,微微颤抖的顺娘侧过脸来凝视马怒,道:“其实你根本没有被我点中背心灵台穴,是不是?”
  马怒在她的注视下竟忽觉心里一虚,事实是顺娘虚情假意将他陷入困境,但错的却好象是他。他嘿嘿一笑,道:“你手指点下时,我已将灵台穴移开了一分,移穴换位是我马家七大绝技之一,你本该知道的。”
  顺娘又道:“其实你跟我在一起,只是为了查明朝廷玉玺丢失一案,是不是?”
  “是,职责所在,马怒只好有所牺牲了。”他脸上泛起一丝不恭的笑容。事实上,当他第一眼看见她时,他的心就动了,她头上的束发紫晶环在良久的晕眩过后才进入他的视线,可是这一刻,他不能有其他答案。
  顺娘微微一笑,道:“其实你虽然和我上了床,心里却是一直提防着我的,是不是?”她说的话令人尴尬,她的脸却在幽暗里渐渐苍白。
  马怒微微一怔,随即冷笑道:“你为了查出我的真实身份,不惜委身相就,你声称这地宫没有任何人知道,金若水却就在面前,你柔情似水,手上却不含糊,一指点得端正之极,难道说,我还提防错了么?”
  顺娘点了点头,身体的颤抖忽然止住,慢慢从他怀里站起,开步走向金若水。她的裙裾拂过马怒的身体,一刹那,他有一种拽住的冲动,那冲动传到手上,却被他的五指硬生生捏住。金若水伸手握住她一手,神色温柔。顺娘任由他握着,眼睛黑而空洞,脸上一抹笑容就象老太太擦的粉,虚假得随时会掉下来,她好象也被抽空了,抽空了情感,抽空了灵魂,只有一具一瞬间憔悴了的美丽躯壳在那里。
  马怒心中一悸,难道有哪里错了么?他想不出,也不能去想。他盯着金若水,淡淡道:“阁下怎样才肯交出玉玺?有什么条件,划下道儿来吧。”
  金若水嘿嘿一笑,道:“你也配向我叫阵?”他淡蓝眼珠里的光芒令马怒头脑一炸,这时候他本该保持冷静,结果他却跳起身,奔马一样冲了出去,右拳握住了泰山,又重又快又狠地击向金若水腹间。他的身份既已揭开,一出手便是以刚猛著称的马家神拳。他这一拳已臻化境,无论速度、力量、气势都可令向称“神拳第一”的马千行总捕头捋须大慰。
  金若水仍然挽着顺娘的手,另一只手也没动作,电光石火的一闪之间,马怒的拳头顿住了,也许只差一层薄纸的距离,他的拳头就落在了金若水风神卓逸的身上。他当然不是自愿住手的,他的拳头忽然遇到了无形的屏障,那屏障连泰山也不能将之穿透。他想收回拳头,拳头却被粘住,令他进退不得。他的武功、见识都是第一流的,但金若水功力之深,仍然超出了他最大胆的想象。
  金若水好整以暇地瞧着他,揶揄而残忍的眼神因兴奋而闪闪发亮。“你是个聪明人,你本不该跟我动手的,为什么明知不可为而为?因为你的心乱了,因为你动了情。不过,想跟我争女人,你配么?你没见我招招手,她就乖乖地过来了?她是我的,不论她是死是活,都是我的!”他忽然变得有些歇斯底里,仿佛身体深处有一块巨大的疮疤正被揭开,正撕裂得鲜血淋漓。他空手勃然一挥,一股劲气锐利得象刀,强悍得无法形容,割得马怒满面生痛,推得他再次撞上石壁。
  石壁凹陷进一个深深的背形,马怒落下地来,好在他的内力修为足够深厚,否则这一撞之下,他会变成一块肉饼。他胸口气血翻腾,鼻血也缓缓流出,突然他象兔子一样弹起,怒吼着扑向金若水,他用的还是马家神拳,两只拳头,两座大山。砰!他再次反弹回来撞上石壁,石壁龟裂,碎石纷落。他哇地狂喷出一口鲜血,瞪着血红的眼睛,呼呼喘气,不过片刻,他又跳了起来,又冲了过去。他算得上一个不失精明忍耐,能够审时度势的人,但这时他的蛮劲发作,已经没了头脑,只想酣畅痛快地血拼一场。
  这一次,他没有被震飞,象蛛网上的飞虫那样被凭空粘住。金若水带着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他,忽道:“你是要这女人,还是要玉玺?”
  “玉玺!”马怒没有片刻迟疑。他没有看顺娘,却知道她木然的脸孔忽也有了几丝痛苦的裂纹。
  金若水笑了笑,道:“十日之后风华楼上,你将崔翔身边那叫花雨奴的女子杀了,我就告诉你玉玺的下落,否则即便你马家军齐聚于此也是莫奈我何。十天过后,你若杀不了花雨奴,不但玉玺会从此消失,我还有兴趣再做几桩大案,比如将潘贵妃卖进青楼,割下皇帝脑袋做成狗食盆,那想必十分有趣,呵呵,呵呵。”
  他笑着扬长而去,一股妖邪可怖、神秘莫测的气息却同他笑声的余音一起留了下来。他没有带走顺娘,甚至好象根本忘了她的存在。
  “你知道花雨奴是谁么?”马怒突然开了口。他一身浴血,声音低沉,眉眼冷漠。顺娘突然从静止的木偶变成了风中的花树,她颤抖着冷笑,盯着马怒的神色凄迷而冷锐,“男人原来都是没有心的!”她没有回顾,离去的背影决绝得让马怒心中一痛。

  五、绝境生情
  山腹中昏暗不见天日,没有计时之物,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,崔翔将各处石壁、地面都摸了个遍,并没发现可能存在的出路。他又数次上去试图搬动巨石,只是徒劳无功,感觉那巨石的份量,即使他与花雨奴联手,也没法推开。金若水显然测算过他们的功力,没给他们留下自行脱困的可能。他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将他囚于此处?甚至不惜赔上花雨奴的性命?崔翔百思不解,又累又饿。终于他颓然罢手,在一处不甚潮湿的石地上躺下。他在炼霞峰上学过一些道家的辟谷、吸气之术,依法施为,空得作痛的腹中略觉好过些。山腹空间极大,一时也不虞窒息,但长此下去,终究是死路一条。他本道能与燕姬生则同生,死则同穴,万万想不到,会与一个陌生少女死在一处。
  自花雨奴羞愧而去后,二人各自都回避着没有照面,崔翔甚至连想都没想过她,只当她是一块石头。他乏极而眠,睡得一会,忽觉身边有异,鼻中幽香缕缕,知是花雨奴悄悄来到了面前。片刻过后,花雨奴冉冉而去,他睁开眼来,便见面前放了两只小小的馒头。他暗暗感激,拿起馒头咬了一口,虽然又干又硬,却觉可口异常。这时候食物珍贵,他只咬了一口,便将馒头收好。昏昏然又不知过了多久,每到极感饥饿时就在馒头上咬一口,到后来最后一口也终于咽下时,饶是他淡泊生死,亦不禁心中发酸。
  花雨奴没再送来食物,她所储备的干粮亦必有限吧。那抹朦朦的珠光犹然绽放在黑暗深处,崔翔心中忽觉柔情渐起,那小小的女孩儿,独自在这幽狱里等待死亡,一定会害怕吧。要是他能再听一次她吹的埙乐,死亡也不会这样单调、沉闷吧?他起身向着珠光缓缓行去,走得近了,只见花雨奴睡在石壁角落里,全身缩成一团,那盆碧血花被她圈在细瘦的两臂间,花朵蔫耷耷地低垂着。
  “花姑娘,”崔翔连唤两声,花雨奴没有应声,一动不动,伸手到她鼻端,气息已若游丝。崔翔忙扶她起来,贴掌于她背心,一缕真气送进她体内,缓缓游走于全身经脉。过得一阵,花雨奴口唇微微翕动,凝神听去,却是反反复复的一个“饿”字。
  崔翔想起那两只支撑他到现在的馒头,猛可里眼中一酸,迸出两行热泪。他左手搂住了放低她身子,右手腕举到齿间咬破了凑到她口边。花雨奴昏昏糊糊中吮吸起来,小小的嘴嗞嗞有声,稚弱得宛如刚出生的小猫小狗。她跟燕姬多么不同啊,燕姬光芒四射,令人仰慕、崇拜、疯狂,这女孩儿却勾起人满心的怜惜。崔翔忽然涩涩一笑。
  她缓缓张开眼睛时,崔翔已因失血过多而微微晕眩,他暗自调息,脸上却含笑凝视着她。花雨奴一时并未发觉救她醒转的是他的鲜血,两颗乌黑的眸子为了他的微笑而放出了光辉。“你抱着我,就是死,我也不会害怕的。”她柔声呢喃。
  崔翔不再分辩,双臂将她拥到胸前。炼霞峰,上善真人,燕姬,这些都遥远得如同前世了,此时此刻,怀中这个全心全意依靠着他的少女才是唯一的真实,他将和她一起面对眼前的黑暗,一起迎接随后而来的死亡。他低下头,在她额际温柔吻触。花雨奴轻轻叹息,抬起脸来,双唇微启,浅浅吻在他嘴边。崔翔心神一荡,微一犹豫,终于抱紧她深吻下去。呼吸相闻,耳鬓厮磨,幽香如醉,崔翔的心渐渐滑向温暖而暧昧的甜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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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啧啧啧,大情圣这么快就忘记燕姬了?”一个充满嘲弄的声音阴阴响起,惊破了寒潭边的无边绮丽。
  黑暗中,阴森伫立着一个修长的黑影。那人面上微有金光闪动,却是罩着一个金的面具。那是一种从河沙里淘出来的麸金铸成的,轻薄得象一片面纱,在他开口时,面具的脸颊亦产生了轻微的振动,使他看起来活象一尊会说话的神祗。
  崔翔尴尬、惊异而愠怒。长时间的饥饿和幽禁,失血后的动情忘形,都使他功力骤降,听力和反应变得空前迟钝。他不知道这金面人是从何时、从哪里钻出来的,但那句讥嘲之语却使他心里一凛,全身微颤,无言以答。
  花雨奴慢慢站起,轻轻叫道:“您来了,会主。”
  原来这金面人竟是天外神龙般的风云会会主!
  金面人哼了一声,并不理她,扔下手中满满的一只竹篮,冷冷道:“这是水和食物,明日午时我会在风华楼恭候二位。”他转身欲行,花雨奴怯怯唤道:“会主留步。”金面人回过身来,哼道:“怎么?”
  花雨奴柔声说道:“您的声音怎么有些沙哑了,是病了么?”金面人叱道:“要你多事!”花雨奴微微一愕,脸上红晕隐退,只看见幽幽的一片白,道:“雨奴求您原谅,雨奴不是存心要害阿雪,雨奴要留在这里守着阿雪和碧血花,等阿雪醒了,雨奴再来向会主领罪。”她虚弱单薄的身子微微摇晃,楚楚可怜,眉目神情却流露出一种柔软而坚定的气质。
  金面人默然片刻,淡淡道:“雪惊人就在我手上,我要他生则生,要他死则死,你敢不听我话么?”花雨奴整个人摇了一摇,险些跌倒。她一手按住了胸口,睁大了眼睛,吃吃道:“您,您说什么?”
  金面人道:“那天到百花谷来看你的确是雪惊人,当晚发疯而死的却是另有其人。我把那人易容成雪惊人的模样,后来你将他浸入寒潭,那人脸上易容必定已被洗掉,只不过因他死相太过恐怖,你并未正眼细瞧过他,所以直到现在也没看出真相,是不是?”
  花雨奴如在梦中,呆呆点了点头。
  金面人突然嗤的一笑,道:“你二人自命痴情,适才若非我不速而至,却又如何?”他哑着嗓子哈哈大笑,山腹中荡起回声,竟象是一片鸦鸣。
  崔翔心神剧震,适才之事来不及思考,发生得极其自然,若非此人到来,只怕便要一发不可收拾,倘若死在这里倒也罢了,似这般留得了性命,却教他如何面对燕姬,花雨奴又如何面对雪惊人?一时间,不觉背上一层冷汗。
  花雨奴神色亦极复杂。适才意乱情迷之中,她内心深处却隐隐明白,怀中人并不是真的雪惊人。她皱眉道:“我也不知为什么,我好象知道他不是阿雪,可是,可是我想到快死了,他这样待我,我也是欢喜的。”她心不藏私,竟将心中所想说了出来。
  金面人哼了一声,道:“我不耐烦听你这些不要脸的事。”袍袖一拂,便要开步,“且慢,”崔翔忽然喝道:“你们将我幽禁于此,到底是何道理?”
  金面人冷冷道:“我知你心中不愤,不过你此时若同我交手,绝对没有胜算。你二人好好休息,明日风华楼上,我自有道理。”他袍袖拂动,转身而去,到得壑口之下,也不蓄势作态,一个黑影便平地飞升而起。
  半晌,崔翔犹自怔怔呆立。花雨奴过去提起竹篮,将水和食物捡出摆放在一块高石上,道:“你来吃点吧。”崔翔并不动弹。花雨奴叹了口气,自行吃了起来。崔翔向她看去,心中忽觉酸楚。这少女知悉情郎健在,心情大佳,吃得甚香,可是自己呢?那么多年,整个灵魂都被燕姬浸透了,世间女子于他只如土石,但这数日来与花雨奴同囚寒潭,处此绝境当中,他却对她产生了一丝情感。那缕新生的感情缠绕心中,令他既惊又怕,百感丛生。

  六、碧血如花
  风华楼荷塘边上有三株大柳树,其中一株的树身上挂着一块牌子,写着“风华楼暂行歇业”。柳枝在风里颠狂乱舞,满池荷花摇摆无定,天色忽明忽暗,眼看一场大雨将至。
  金面人向着楼宇抬起头,掩在面具后的脸孔充满兴奋的表情。他黑云一样掠过荷塘,刚站到风华楼檐下,雨点就打得荷叶啪啪作响。暑气先已被风吹散,雨水一浸润,空气就越发清新爽净起来。他深吸口气,愉快地踏进屋去。就在这里,他将看到他一手精心安排的好戏,看到那些落在他掌中的人如何痛苦、流泪、流血。
  风华楼一楼的厨间里有响动,他也不去看,也不管那“暂行歇业”的牌子,说了句“来一份葱拌兔丁,一个酸辣蛋花儿汤”,便直上楼去。楼上只有一个人,一个穿着百花袍清秀如山泉的少女。花雨奴在喝酒,酒色蒸得她的脸象一朵火红的太阳花。他坐下,就坐在花雨奴对面。花雨奴醉眼朦胧,从酒碗里抬起脸来微微一笑,道:“会主。”她的笑容脆弱而哀怜,他没有理会,连声道:“好香,好香。”
  香味来处是崔翔。他手上托盘内放着三碗热气腾腾的面条,微笑道:“我多煮了一碗面,阁下若不嫌弃,将就吃着。”他看起来神清气朗,九天九夜幽禁于寒冷山腹的折磨似已了无痕迹。
  面是葱花鸡蛋面,看起来悦目,闻起来很香,三个人都吃起来,好象都吃得很香。花雨奴吃着吃着,眼泪就掉了下来。崔翔忽然被呛住,呛得咳嗽起来。金面人则很平静很从容地吃面喝汤。
  这时候,一个人走了进来,这个人本该是明朗的、阳光的,但他变化很大,英俊年轻的脸上有种近乎木然的沉郁,脸色苍白、憔悴,最触目的是他整个衣服的前襟已经被血迹染得变了颜色,那使他充满了肃杀之气。
  崔翔吃惊地看着马怒,他想他一定发生了很多事,但他什么都没问,只是招呼道:“坐。”
  马怒没看任何人,径直走向花雨奴身边,直直道:“你就是花雨奴?”花雨奴愕然地刚一点头,马怒就出手了。如大漠里骤起的风暴,马怒的马家神拳没有一丝伤后的懈怠,惊天动地地扑向了花雨奴。花雨奴娇花似的身子飞起,应着拳风飞起,她不是被击飞的,只是顺势将那刚猛无俦的力量卸了开去。她在墙上一沾即走,方位忽然移到了金面人身后。她没有还手,但马怒箭一样追了过去。
  崔翔的脸已经发青,怒声喝道:“马怒你疯了!”马怒没有理他,又一记神拳绝招呼啸而出。花雨奴身子一闪,似要飞身而避——她的轻功身法灵捷轻逸,本来绝对能闪开,可是砰的一声,马怒的一记重拳竟然击实在了她胸口。
  花雨奴的身子落叶一样轻轻飘出,轻轻落在了金面人脚边。崔翔呆住,马怒也呆住,他们都看出,花雨奴是有意让那一拳击中的。那一拳的力量可以击碎巨石,花雨奴的身体没有破碎,可是鲜血自她苍白的嘴边一涌而出。她缓缓支起身,瞧着无动于衷的金面人,低低道:“会主,您当真不管我了么?”她象一个祈求饶恕的孩子,满眶都是委屈的眼泪。
  金面人没有开口。花雨奴眼泪滴了下来,道:“会主,您放过阿雪,您要雨奴做什么都可以。”这样的求恳即使铁石心肠也会软化,金面人却转头瞧向呆立的马怒,忽地一笑,哑声道:“小马,别忘了我们的约定。”
  马怒大大地一震,盯着他道:“金若水?”金面人哈哈一笑,道:“不错,是我。
  崔翔忽道:“你不仅是金若水,还是卫孤云。”金面人讶然道:“卫孤云?”
  崔翔缓缓道:“想通了你是卫孤云,所有的一切才能解释。我早该想到,以你的性情,只要你活着,就不会放过自己,更不会放过我。你苦心孤诣诱我入寒潭,再封住出口,让我与花仙同处绝境,无非是因为你妒忌,你早就中了妒忌的毒!”
  “不错,我是妒忌你,从燕姬死的那一刻起,我就妒忌得要命。”金面人嗓音一变,伸手揭开面具,露出一张苍白而俊美异常的脸来,那张脸是马怒在地宫中见过的,更为崔翔所熟悉。只有花雨奴“啊”了一声,痴痴瞧着他那双碧光流溢的眸子出了神。他的麸金面具眼部向外鼓突,眸子正好落在那突起处的阴影里,是以她没有看清过他眼珠的色泽。
  卫孤云盯着崔翔,碧眼中风云变幻,幽幽道:“我武功盖世有什么用?我创出了天下最大最强的帮派又有什么用?只要一想到燕姬宁死也不肯跟我在一起,我就头痛得要命。燕姬死了,她的心真狠啊,她让自己死得那么难看,我都不敢多瞧一眼,而你崔翔,你竟然含情脉脉地瞧着她!这么多年来,那情景时时都在刺痛我的心,我不允许有人比我更爱她!我要让燕姬看看,她所谓忠贞不二的情人,是如何将别的女人搂在怀里的!”
  他的语气炽烈起来,眼中放出了异样的亮光,突然伸手捏住了花雨奴尖尖的下巴,揶揄道:“怎么样,崔翔,我给你准备的小情人不错吧,你敢说你没对她动心吗?”
  花雨奴的脸一下苍白,眼中又流出两行清泪。原来她一直信任、无限崇敬的会主,只是把她当作掌中的玩偶。
  崔翔的脸颊微一痉挛,没有开口,沉静的眼中渐渐燃起了火星。
  卫孤云道:“你不开口,因为你不敢再说你心里只有燕姬一个!当年那场沙暴过后,我没有死,我确信你也没有死,总有一天,你会出现。这些年来,我一天也没有松懈地监视着整个江湖,只要你一现身,行踪就在我掌握之中。你在静月庵外莫明其妙地呆了三天三夜,下山后路边茶寮里两个闲聊的汉子把你引到了马怒那里,让我找上你时顺理成章,全无可疑。风华楼中,即使马怒没有忙着去勾搭女人,我也会让你去寒潭,而且不管你走哪个方向哪条路,最终也会去那里,这是我为你安排的命运!你刚入中原时,我就安排下了雪惊人暴亡一事,其实那西贝货并没吃下什么翠蕖子,而是中了我一记‘疯魔指’,所以才会产生幻觉疯狂僵死。小花儿爱摆弄花草,果然舍不得将那僵尸一埋了事,她守在我特意给她寻着的寒潭边养那‘碧血花’,哪里知道,我给她安排的好戏这才开始。我了解你,崔翔,你是那种自以为执著、高尚的大情圣,可是啊,小花儿多么痴情,多么可怜,因为相貌酷似,她免不了又会神智不清、投怀送抱。我没说错吧,崔翔,没人逼你,是你自己将花雨奴搂在怀里、亲在嘴里,看你二人那付干柴烈火的丑态,你们还敢问心无愧么?燕姬,燕姬,当年你有眼无珠,宁死也不跟我一起,现下可后悔了吧?”
  他疯狂大笑,全身耸动。花雨奴受此羞辱,几乎昏厥。
  崔翔眼中愤怒的火花黯然熄灭。他从没怀疑过自己对燕姬的感情,他只允许自己为燕姬而生,为燕姬而死。卫孤云设下了圈套,可是如其所言,没有人逼他,是他情不自禁对花雨奴动了情。这些时间来,他本能地忘记了寒潭边发生的一切,可是,卫孤云硬把他从逃避的窝壳里拉了出来。人在什么时候最痛苦?怀疑自己的时候最痛苦!崔翔的脸色灰白,几乎完全丧失了力量。

  “疯子!”马怒突然骂道。
  卫孤云笑声一顿,眼中碧光凝注到马怒脸上,傲然道:“我将世人操纵于手心,喜怒哀乐、生死荣辱皆在我一念之间,你这井底之蛙竟说我是疯子?”
  马怒冷笑道:“是人就不会象你这样活着!你自以为主宰了人间事,但你活得有一刻开心么?”
  “开心,开心,”卫孤云目光微斜,神色怔忡。这些年来,他一手创下了如日中天的风云会,他却并不觉得欢喜。无数的长夜,空虚象一条毒蛇,一口一口,反反复复地咬着他的心。他在漫无目的的游荡中杀过多少人,他已记不清了,那些破碎的头颅,绚烂的鲜血,痛苦的哀吟,的确在刹那间令他兴奋、畅快,接下来,空虚的感觉却更深更冷地攫住了他。有时候,他呆呆凝视田间锄地的农夫香喷喷地吃着妻子送来的午饭,心里竟觉得羡慕,当他意识到自己在羡慕时,他就冲过去抡起锄头将农夫锄为两段。近年来,他突然对易容术很感兴趣,以他的聪明,很快就无师自通地成了易容高手。他曾经花了半个月去研究一个屠夫,观察那人的言谈举止,然后杀死屠夫,以其皮肉易容成屠夫,挑着屠夫的扁担箩筐去了屠夫的家,他跟屠夫的妻子聊天、吃饭,直到“妻子”宽衣解带服侍“丈夫”睡下时,他才暴笑着扬长而去;他曾经易容成一个糊涂知县坐堂断案,他一眼就看穿了那拼命狡辩的偷鸡贼,可是偷鸡贼口才很好,将自己撇得干干净净,他没有动刑,巧妙的盘问最终使偷鸡贼自相矛盾,不得不如实招供……这些短暂、零星、扭曲的欢乐填不满他心中空虚的深渊,易容也不能真正帮他逃避自己,只有在幻想着将崔翔和燕姬圣洁的爱情陷入泥淖时,他才会感到鼓舞,内心才会平静。
  此刻,马怒的质问击中了他心中最弱的一环,片刻之间,他的脸色由骄傲而苦恼,由自信而怀疑,由凶悍而软弱地变幻了数次,忽然,他飘忽的眼光凝为针尖,盯着马怒讥诮道:“即使我不能让自己开心,但我有能力让别人痛苦。花雨奴给你,要想拿回玉玺,你就杀了她!”他已封住花雨奴穴道,袍袖一挥,她那娇怯怯的身子就滚到了马怒脚边。
  马怒眉头紧皱,心里忽也充满了痛苦。他看向崔翔,崔翔满脸苦恼迷惘,显然已堕入了自我煎熬的地狱。他瞧瞧花雨奴,她柔弱凄凉得象一弯波心细月。
  卫孤云碧湛湛的眼光轮翻碾在三人身上,那种主宰一切、操纵一切的感觉又让他愉快起来。马怒会不会杀死花雨奴?如果他杀了她,崔翔会不会放过他?他们的友情会不会就此土崩瓦解而翻脸成仇?卫孤云的心热切期待起来。
  “阿雪,阿雪来了?”突然,花雨奴喃喃而言,一直半掩在睫毛下的星眸亮了起来。卫孤云头微偏,露出一丝诧异。
  沉寂一会,马怒才终于听到有人拾级上楼的声音。脚步声很轻快,片刻间就响至门口,一眼望去,来人却是顺娘。自那日地宫一别后,他时不时就会想起她来,整件事看来他好象并没做错什么,然而内心深处,总觉得是自己伤害了她,亏欠了她。
  顺娘看起来依然很美,一双眸子就象雨过天青般明亮。她一下看住马怒,大声道:“我来这里,是因为有些话必须告诉你:荣誉很重要,职责很重要,可是世间上还有东西比这些更重要!不管你信不信,那日地宫中,我并不知道这个人(她伸手指住卫孤云)能找来,只是突然感觉到他来了,我点你穴道是想保护我们两个。我已厌倦了空虚的生活,只想找个两情相悦的男人踏踏实实过日子,我厚着脸皮来这里,就是想问你一句——你相信我么?”她凝视马怒,神情坦荡而充满希望。
  马怒心里一热,冲口说道:“怀疑是我的职业,但是,我相信你!”
  他张开双臂,顺娘立刻就飞扑进他怀中,呢喃道:“幸好我来了,否则我就只能在怨恨、彷徨、后悔中过一辈子,那想想都令人害怕。”马怒回应给她最热烈的拥抱,贴在她耳边柔声道:“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、最高尚、最迷人的姑娘,得到你,是我今生最幸运的事。”
  卫孤云碧眼中异光大盛,一只右手也微微痉挛。眼前这一幕给了他沉重的打击,他本以为已经摧毁了那两颗心的感情、信任和尊严,可他们此刻看来却已生死相许!
  “可是,你身上怎么会有‘十里香’的气味?”花雨奴盯着顺娘忽然开口。
  顺娘一愕,讶然道:“十里香?我听也没听说过。”
  “不对,”花雨奴坚定地摇了摇头,道:“你身上这股香气就是我亲手萃取的‘十里香’所发,这种香气初闻很淡,可是极为持久,哪怕只洒了一滴,隔十天半月也不会消褪,遇到身体发热出汗,香气便会变浓,只要熟悉了它的气味,只要还有空气流通,远远的就能闻得出来。这种香我只给过一个人,那人说他追踪敌人时可能用得着。你告诉我,是不是雪惊人给你的?”她眼中已然有泪,显然她极怕知道答案又极想知道。
  顺娘心生怜惜,断然道:“不是。我虽也是会中人,却从没见过雪惊人。”花雨奴松了口气,转而一脸迷茫。
  马怒心中一动。地宫之中,他和顺娘一番云雨,她身上的异香曾令他十分迷醉,地宫虽然建在荷塘之下,自有秘密的通风口,卫孤云必是因此寻香而至。他赠给她“十里香”,其实就是往她脖子里套了条无形的绳索,而花雨奴适才自也是闻到了“十里香”的气味,才比他先知道顺娘的到来。他心结一开,头脑愈加灵活清明,忽道:“花姑娘,雪惊人的眼珠是不是蓝色的?”
  花雨奴道:“是啊,说来真巧,他跟崔翔生得极像,就只眼珠的颜色不同。”她转头看向崔翔,后者竟在喝酒,就是先前她喝过的那坛女儿红。他的脸已经发红,似已置身事外。忽然,她脸上莫名地微微一热,转开眼去。
  “小马不愧出身于名捕世家,这么快就想通了。”卫孤云悠然笑道。
  马怒盯着他,抑制不住地满脸厌恶,道:“巧到极处,必是人为。你为了对付崔翔,竟然易容成他的模样,生生捏造出一个雪惊人来,去欺骗这么样一个小姑娘。”
  “你胡说!”花雨奴蓦地尖叫。
  卫孤云笑道:“小马没有说错,那个三年来跟你谈情说爱的雪惊人并不存在,纯属子虚乌有,你只是我手中一枚小小卒子。”
  “我不信,我不信,我不信……”花雨奴连声尖叫。
  卫孤云道:“三年前的三月初九,雪惊人以奉会主之命送来花籽为由来到百花谷,那时你正在溪边汲水浇花,雪惊人口诵《蒹葭》之诗,你脸飞红霞拂袖而去,不过,当雪惊人阴阳真气相冲昏厥在谷口,你却留下他来细心照顾了两日。虽然你也略通医术,哪里知道雪惊人已经修成‘伤心大法’,假装阴阳二气不调自然是稀松平常,自此,你便开始调制花药,事实上雪惊人一粒也没有吃过。是年七月初七乞巧,你许愿与雪惊人永结同心,那一晚,雪惊人头一回亲了你——还要我再说下去么?”他顿住话头,碧眼中闪动着残忍而调侃的光芒。
  花雨奴不再尖叫,颤颤地站起。适才心情激荡气息冲撞之下,被封穴道已经自解。她双眼直直瞧着卫孤云的眼睛,面色苍白,神情凄迷。三年来倾心相恋的爱人竟是镜花水月,生死以之的情爱原是别有用心的欺骗,花雨奴心似水晶,顷刻破为碎片。她苍白的嘴角溢出一弯血丝,双唇微颤,似有万语千言,却痛心疾首得说不出一字。她慢慢摇了摇头,凄然一笑,突然扬手当胸刺落!她身上原有一把长不过三寸许的匕首,刃薄如纸,乃是“雪惊人”所赠。没人想到她会愤而自尽,她出手也是快极,刺得直至没柄。
  她仍是一瞬不瞬地直视卫孤云双眸,那眼中神色无法形容,令得卫孤云心神一震。他手下杀人无算,他习惯了享受别人临死前挣扎图生的恐惧、痛苦,他还没看过有人这般轻松赴死!在她直透心底的眼睛面前,他突然觉得心中好生的不自在。
  花雨奴对着他微微躲闪的眼睛淡淡一笑,猛地抽出匕首。血从她胸口喷薄而出,碧血如花,众人眼前只见一片酷烈悲艳。这一刀勇毅果决,正中心脏,匕首才一抽出,花雨奴顿时香消玉殒,委落在地。她短短的一生为他掌控,但至少她的死可以由自己掌握!
  砰嘭!崔翔手中酒坛猝然跌落。他倏地抢到她身边,摸出贴身收藏的一只小小玉瓶,拔开塞来,倒出那粒保元金丹喂入她口中,一瞬间,一股冰润绵长的气息弥漫得一室皆香。
  “你以为还有机会救活她?你们该死,通通该死!”卫孤云蓦地狂叫,脸孔扭曲,一双眼睛充满疯狂杀气,那蓝湛湛的凶光射向顺娘,几乎就在他看定她的同时,在马怒心有所感但完全来不及有所动作之时,她就落在了他掌中!
  “你们个个情深意长,无惧生死,我就称你们所愿!小马,你想要她的头,还是她的心?”卫孤云咯咯而笑,一只苍白狰狞的左手捏住了顺娘两颊。
  马怒两眼已经充血,但是,他不敢动,他抗拒不了这个命运般的魔王。他的胸口已有热血翻腾,在顺娘遭难之时,便会冲出喉咙。
  “你以为燕姬真的死了么?”崔翔淡淡一语,卫孤云势在必行的杀戮却顿了下来,头一偏,双眼微眯,怪声道:“什么意思?”
  崔翔道:“燕姬曾经服食过阴阳造化丹,是以一线生机始终未绝。这些年我就守在她身边,此番我现身江湖,便是为了寻找救活她的最重要的一样物事。”
  卫孤云脸色一阵变幻后,眼中射出兴奋的光芒,崔翔不是谎言之辈,对这一点他有把握。他盯着崔翔,道:“那你找到了么?”
  “找到了。”崔翔瞧向花雨奴,心间掠过一阵疼痛的波流。他没想到花雨奴会成为燕姬的肉身,这个秘密他不会告诉任何人。“你放过马怒二人,这便与我同去昆仑山吧。”
  卫孤云头颅微昂,道:“燕姬在昆仑山上?听说她的师父是个法术通神的老道,他当真救得转燕姬,还她绝世的美貌?”他的眼光忽然热烈起来,这些年来,他经历过的美女车载斗量,可是又有哪一个及得上燕姬,那般妖媚,那般冷酷,那般让他从灵魂深处感到颤栗?“好,大伙儿同去昆仑,见不到燕姬,我杀了你们,再将那老杂毛炼成金丹!”

  七、情深化毒
  两月余的昼夜兼程,一行人终于来到昆山炼霞峰下。
  崔翔道:“真人施术约需三日三夜,其间不能稍有打扰,各位便在此处等候。”卫孤云瞧了瞧他背上花雨奴的尸身,皱眉道:“上善真人要这女尸有何用处?难道是将她炼在丹药里?”崔翔道:“崔某只依真人吩咐行事,其余概不过问。”一言方罢,脚步飘飘,便寻路上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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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孤云瞧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丛莽之间,半晌仍是呆呆凝望。
  顺娘解下挂在马鞍上的水囊喝了一口,又递给马怒。二人交换一眼,虽不言语,均对卫孤云这付失魂落魄的情态感到意外。此人自诩为世间主宰,可是,他的灵魂为人主宰却似毫不自知。“你们见过燕姬么?” 卫孤云忽然幽幽叹了口气。
  马怒道:“我听说过她的艳名,却未有机缘一睹芳容。”
  卫孤云道:“你觉得顺娘美不美?”马怒骄傲答道:“当然美,我觉得她是世间最美的女子!”顺娘脸上一红,两眼放出了幸福的光芒。卫孤云道:“只不过跟燕姬一比,燕姬是珠玉,顺娘是瓦石。”他语气中并无讥诮,说得平静而恳切。马怒怔住,顺娘脸上露出向往之色,轻轻道:“我真想见见她。”卫孤云柔声道:“会见到的,崔翔是个君子,他会让我们见到燕姬的。”他的神情语气都温和而谦厚,宛如脱胎换骨变了个人。
  马怒心中一紧,此刻卫孤云越是安祥平和,他越感到惴惴不安。“现下可以将玉玺赐还马怒了么?”他想趁卫孤云心情良好时拿回玉玺。
  卫孤云淡淡一笑,道:“可笑你将这玉玺瞧得比天还大。那劳什子我怎会随身携带?拿到的当晚就随手扔进御花园的水沟里了。”
  马怒噎得说不出话来。玉玺失窃,多少人惶惶不可终日,多少人为此而陷身牢狱惨遭严刑拷问,自己也耗费了大量心血,甚至极深地伤害过顺娘,谁能想得到,那牵连江山社稷的朝廷玉玺竟被扔进了水沟!他嘿嘿干笑道:“阁下胸中境界当真令人无话可说。”
  卫孤云不再说话,出神凝视天际那越来越秾艳多姿的彩霞。他在途中已换下黑袍,穿上了一袭白衣,此时映霞而立,霞光染红了他那俊美深沉的面庞,白衣飘舞间,一个挺秀潇洒的身形直如仙人临风,全身更无半分妖魔邪气。
  马怒一时只感心为之慑,很多年前他也听过天魔卫孤云的名头,那数月间他一直在关外办案,是以从未见过这曾掀起江湖中滔天风浪之人的面目。他难抑心中冲动,忽然大声道:“我不明白,以当年天魔所行所止,怎么会创出风云会来!”
  卫孤云如若未闻,片刻过后,转过眼来凝视马怒,道:“当年我识得燕姬之后,便将她奉若天仙,可是为了那些贱如蝼蚁的江湖人,为了狗屁不是的江湖道义,她视我如仇敌,宁死也不肯跟我在一起。我创立风云会就是要让她看看,世间上没有卫孤云办不到的事,我不仅能行侠仗义,还能替天行道!”
  马怒道:“这些年来,风云会侠行义举所在多有,可是,你心里当真想过要做好人么?”
  “好人?”卫孤云嗤笑道:“我心里没有好人、坏人,只有超人——超越俗世之人!当年我曾放言江湖欲求一败,那时还有燕姬是我的对手,可是这些年来,我真的没有对手了,心里却慌得厉害。你知道一个人完全超越了俗世之后是什么感觉么?”他的神色变得柔软,黯然道:“这些年,我杀了很多人,不管男女老幼,有无武功,想杀之时我就杀。你曾问我是否开心过,我告诉你,一个人完全为所欲为时,真的一点也不开心。”
  马怒眼中怒火骤燃,厉声道:“难怪这几年天下无头命案屡屡发生,原来就是打着‘替天行道’幌子的风云会会主在作祟!难怪当年燕姬不要你,你他妈根本就是个嗜血变态的疯子!”
  顺娘的脸色变得煞白,她了解卫孤云,马怒胆敢这样怒斥他,只怕转眼就会死得惨不堪言!然而,卫孤云并没发作,眼中的碧光在渐浓的暮色里一闪一闪,咯咯笑道:“你们知道我在这儿等什么?”马怒便要恶语相向,一只左手忽然被顺娘掐得生疼,只听她柔声道:“我们当然知道,你是在等燕姬,那个世间无双,令人心驰神往的绝代佳人。”
  卫孤云道:“不错,我在等她,等她到来,好好看看她,然后慢慢杀死她。”他瞧着二人失色的面孔,笑道:“当年她死也不肯跟我在一起,今时今日,我却要亲手杀了她。到了这山脚下,我才明白过来,原来这么多年来,我恨的就是没能亲手将她杀死!你们也会死,瞧过热闹之后,你们,崔翔,通通会死,如果上善老道敢踏下炼霞峰,他也会死。”

  西天的晚霞在如火如荼地燃烧后,灰暗沉重地死去,夜空越来越蓝,一轮明月银光闪耀,天地高远、开阔、肃穆。卫孤云闭目盘膝端坐在远处一块洁净的岩石上,良久纹丝不动。
  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