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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区版区(小说版区sss级帖子)版区实施日期:2006年1月8日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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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标题格式书名+章节+章节名+作者。会员发帖必须严格按照此格式写明标题。章节名如果没有可以不写。如果发现没有写作者的,版主督促会员改正,或者直接删除帖子扣分处理。同人作品有作者写作者,没有一律写上同人。 (此乃对作者最基本的尊重!)


2.禁止一切带有色情情节、政治色彩较浓的帖子出现在小说快帖区。 第一次减3分,第二次封ID,第三次封IP!

3禁止会员以回帖的形式刷屏。特别是把老帖(指超过一个星期的帖子)翻上来进行回帖刷屏。导致一版面都是该会员的旧帖回复。禁止出现纯字母或者“顶顶顶”之类的回帖!!

4.小说最新章发到书屋|最新连载版区,武侠传奇合集发到武侠传奇版区,魔法玄幻合集发到魔法玄幻版区,网游小说合集发到网游小说版区,都市言情的发到都市言情,原创作品区合集发到原创作品区版区,电子书下载发到电子书下载专区,不要乱发!

5.合集(同一部小说)要发到同一张帖子里!

6.除了最新连载版区,电子书下载专区,其他小说区禁止回帖,回帖不许回纯表情帖,纯字母帖,不许骂人,回无关主题的帖子!


7.发合集的会员请尽可能维持更新,作者没写了或者你不更新了请在帖字里写明停止更新!

8.尽量不要发已经没更新的书!(除非特别的好看) 禁止发版区已经有的书!

9.鉴于大家发小说的热情高涨,避免有人说刷分,加分要求提高,每发一部小说(合集)满15页,加1点积分!(注意,加积分而不是加精,而且一个星期最多加3分) 如果是好小说,版主给予加金币鼓励!

10.凡是原创作品,都将加精,并给予放到期刊内。欢迎大家积极写作哦!

11.发小说时,如果小说一章内容过少,请自觉合并几章一起发,不能把小说章节拆开再发(小说太长视情况而定)!

12.不要发任何与小说无关的文章,违者警告一次,第二才采取减分处理 !

13.大家如果想找小说,可以通过以下途径:①在论坛发短消息给版主;②在论坛的群里找版主;③加QQ:117692921(创世梦之晖)。意识方式都可以,我们会尽快给你回复!

14.版主发现违规者,第一次一律发短信警告违规者,被给予违规者24小时改正,24小时后未改正者,版主进行处罚,并改正该错误!第二次违规就直接进行处罚,并改正错误,通知违规者!

15.如发现版主违规,请到管理区投诉,在小说版区里投诉一律不删帖处罚!欢迎大家发短信给我们提出你们宝贵的意见!


本版版主:创世破浪 创世梦之晖 创世低调 向你致敬
您的支持就是我们发表小说的动力!


版区实施日期:2006年1月8日0时0分0秒


此帖由 创世雨天 在 2006-12-02 11:56 进行编辑...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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